桃源县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度桃源县住建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3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1、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3、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4、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桃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办)作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县住建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其职责为:
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县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权限内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县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负责县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县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县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县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全县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组织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 一体化建设;负责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范围内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县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用等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单位,下属有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局机关共设15个股室站队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办公室(法制股与其合署办公)、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合署办公)、人防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城建档案馆、危房改造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独立核算的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局机关。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28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7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填入。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284.38万元,其中,国防支出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7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包含项目建设支出,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84.38万元,其中,国防支出355万元,占2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2万元,占5.76%;卫生健康支出31.62万元,占2.46%;城乡社区支出769.54万元,占59.92%;住房保障支出54.2万元,占4.2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75.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8.1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慰问等方面;公用经费63.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办公费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人防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日常运转、警报系统维护升级购置等方面;核减后勤服务编制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人防机运指挥系统的运行与维护10万元。主要用人防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2、人防警报系统维护升级2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警报系统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升级。
3、人防宣传基地建设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演练等宣传资料等方面。
4、人防专项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人防二路由、人防专用设备的购置等方面。
5、其他运转费用5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运转经费。
6、核减后勤服务编制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11万元,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66万元,比上年减少680.45万元,减少91.44%。差别大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预算填报部分数据未填入,年中进行预算调整;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相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8.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减少1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减少9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7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8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38万元,项目支出40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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