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称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县旅游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2.指导和管理全县旅游事业;协调区域性旅游事业发展,负责多元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性重大旅游活动组织工作。
3.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和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4.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业信息化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作,引导扶持新型旅游业态发展。
5.组织实施民间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县民间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6.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组织执法检查;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业务工作。
7.指导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单位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旅游服务部、产业发展部,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成立于2017年10月,属县直正科级事业单位,批准编制9名,实际人数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借调0人,劳务派遣0人。车辆编制0台,实有车辆0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只有本级。即为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77.83万元,主要是疫情影响,导致旅游行业市场低迷,对旅游产生了巨大影响,旅游项目的投资减少,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69.4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77.83万元,主要是因为疫情影响,导致旅游行业市场低迷,对旅游产生了巨大影响,旅游项目的投资减少,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69.4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1.04万元,占95.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万元,占1.32%;卫生健康支出3.87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15.64万元,占2.3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金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方面;公用经费8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7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大湘西精品旅游专项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星德山旅游等方面;旅游发展项目资金12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等方面;旅游路线标示标牌及指示牌120万元,主要用于各种路线牌,以及宣传牌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8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69万元,下降35.97%,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开源节流。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9.6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和餐数,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杜绝出国出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旅游招商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旅游开发,旅游投资等;拟召开旅游基础建设会议,人数50人,内容对旅游路线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奖补政策实施会议。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旅游服务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旅游知识普及。拟举办春节端午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69.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万元,项目支出47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上传附件)
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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