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03 10:00 【字体:


2022年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执行;组织、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指本级,内设7个办室:办公室、政工室、研究室、综治办、维稳办、执法监督室、反邪办。现有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含工勤编1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20人,借调6人,退休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30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3.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30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5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35万元,卫生健康7.87万元,住房保障19.4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3.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93.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0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8.32万元,占9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7.87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9.47万元,占1.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14.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报账缴费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公用经费2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9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人大事务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专项、维稳处突、民调工作、平安创建工作、县城区社区网格员工作、重大维稳群体化解工作、扫黑除恶工作、见义勇为奖励等等方面;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专项、维稳处突、民调工作、平安创建工作、县城区社区网格员工作、重大维稳群体化解工作、扫黑除恶工作、见义勇为奖励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59万元,上升6.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印刷费的原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总结2021年政法工作,部署2022年政法工作。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综治业务培训,人数260人,内容为平安建设、矛盾化解,网格化管理;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0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01万元,项目支出79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上传附件)

中共桃源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新)(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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