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03-01 00:00 【字体:

2022年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0、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3、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农村经济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发展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拟定全县供销系统发展规划,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业务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经营管理,指导全县基层社改革、发展建设,履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参与涉及“三农”重大问题的调研,研究制定实施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和利用社有资产,指导供销系统组织、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二)机构设置。根据县编委办核定,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股室7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统计股、合作指导股、安全保卫股、监察室和信息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供销社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9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减少5人和厉行节约导致需要的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92.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减少5人和厉行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92.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万元,占2.55%;卫生健康支出7.21万元,占1.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0.88万元,占94.02%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占2.3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43.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作津补贴、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再就业援助对象社会保障费等方面;公用经费支出197.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综合改革农产品流通建设等方面;空编聘请人员定额补助及企业离休干部综治奖、文明奖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2名空编聘请人员待遇以及5名企业离休干部综治奖、文明奖等方面;边贸公司改制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边贸公司改制等方面;房屋维修加固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及各改制支出企业剩余资产维修加固等方面;文明创建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等方面;信访维稳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人员维稳差旅费、劳务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97.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0.48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减少5人和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252人,内容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会议;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168人,内容为供销社综合改革业务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9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32万元,项目支出249万元,因没有列入财政拨款单项达50万元的项目,所有只填写整体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桃源县供销社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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