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看守所2021年预算公开
桃源县看守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1部门预算支出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8、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9、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表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表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
24、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
2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单位)
2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采购项目)
27、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9、“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 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看守所的主要职能是担负着全年近1000名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和武装看守任务,主要任务是:1. 全面推进看守所“正规化建设”, 大力推进警务勤务模式改革。2. 防止在押人员逃跑、自杀、自残、打架斗殴,保障监所绝对安全。3. 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工作规定》,为公检法各办案部门、各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4. 全面实施监所医疗专业化、社会化,保证在押人员身心健康,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5. 提升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配侦工作机制,提高配侦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破案、打击犯罪社会效益最大化。6. 推进教育感化工作,探索教育感化的有效方式,预防和减少被监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7. 深入推进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向社会开放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看守所属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管教室5个、监巡室、前收押室、后收押室、劳动生产办、财务室、后勤保障室,没有二级机构,现有政法编制24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车辆编制4台,实有小车2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看守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57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78.9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88 万元,主要是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78.9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公共安全523.03万元,教育 0万元,科学技术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30.88 万元,主要是因为桃源县看守所寄住在常德看守所,差旅费等公用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7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 523.03万元,占 90.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万元,占 4.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4万元,占1.9 %住房保障支出18.63万元,占3.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391.49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7.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 39 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公用消耗等方面;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支出 84.48 万元,主要用于在警人员加班补助和在押人医疗费等方面;资本性支出64 万元,主要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和计划购置执勤车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占 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占 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10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6.87万元,下降15.5%,主要是减少公用支出,提倡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6.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2.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 33万元,主要是计划购置2两执勤车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万元;培训费预算 2 万元,拟开展 20 次培训,人数 150 人,内容为邀请刑侦专家、心理学专家进行专业知识授课、去兄弟看守所学习管理知识 ( 刑侦专家授课差旅费0.3元,共培训2次,安排心理学专家对犯人进行心理辅导共计5次,费用1.5,其他培训0.2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4.1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74.1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504.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80.81万元,项目支出 123.48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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