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度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部门决算公开
说 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关于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机制,加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县爱国卫生运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桃源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股)、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法制与监督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公共卫生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股(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爱国卫生工作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及纪检(监察)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卫生健康局、桃源县人民医院、桃源县中医医院、桃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桃源县妇幼保健院)、桃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桃源县西安镇卫生院、桃源县芦花潭乡卫生院、桃源县热市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郑家驿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木塘垸镇卫生院、桃源县三阳港镇太平桥卫生院、桃源县黄甲铺乡卫生院、桃源县泥窝潭乡卫生院、桃源县寺坪乡卫生院、桃源县双溪口镇卫生院、桃源县马鬃岭镇卫生院、桃源县漳江街道车湖垸卫生院、桃源县架桥镇卫生院、桃源县夷望溪镇卫生院、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卫生院(桃源县精神康复医院)、桃源县第二人民医院、桃源县理公港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漳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桃源县红十字医院)、桃源县佘家坪镇卫生院、桃源县杨溪桥镇卫生院、桃源县第三人民医院、桃源县牛车河镇卫生院、桃源县三阳港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剪市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九溪镇卫生院、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卫生院、桃源县沙坪镇卫生院、桃源县观音寺镇卫生院、桃源县漳江街道深水港卫生院、桃源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茶庵铺中心卫生院、桃源县盘塘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黄石镇卫生院共38个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0280.45万元,与上年134762.52相比,减少4482.07万元,减少3.3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的反复影响,医疗收入减少4000多万元。支出总计130280.45万元,与上年134762.52相比,减少4482.07万元,减少3.33%。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下降,新冠疫情平稳后减少各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611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37.47万元,占17.8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00991.45万元,占80.08%;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585.5万元,占2.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682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42.21万元,占84%;项目支出20287.24万元,占1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136.53万元,与上年35919.1万元相比,减少9782.57万元,减少27.2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卫计办人员工资指标划拨乡镇,从而减少人员拨款377.83万元,本年上年结转指标比上年少1809.34万元,减少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拨款约1197.3万元和减少人民医院政府性基金建设拨款5600万元。支出总计26136.53万元,与上年35919.1万元相比,减少9782.57万元,减少27.24%。主要是因为人民医院新门诊大楼投资完成和新冠疫情平稳减少大量专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8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15.13万元,减少19%,主要减少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修建的政府性基金投资56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17万元,占2.4%;卫生健康支出24262.63万元,占96.2%;教育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共353.84万元,占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83.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22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属2020年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属上年结转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工作补贴及党员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是系统内休离干部春节慰问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3.95万元,支出决算为59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国卫复审经费及病媒生物防治经费50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县需救助的重症精神病人大多,资金额度不够,年底追加的财政资金未收到,故未支付。
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上级指标。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是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92.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仅保障全额拨款单位的社保费,差额单位未予拨款。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为年终调整的系统内正高技术职称人员春节慰问金指标。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32.77万元,支出决算为19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76.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预算追加了二级机构资金缺口。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298.47万元,支出决算为5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预算调整。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5.29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年初未列预算。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49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包含有上年结转资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16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包含有上年结转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55.1万元(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支出属预算调整数和上年结转数。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7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奖励金年后拨付。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包括县级配套资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19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年初未列预算。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3.5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年初未列预算。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预算调整。
2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预算调整。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609.25万元,支出决算为602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报表中的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指标数。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27.83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报表中的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指标数。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0.89万元,支出决算为40.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支出属年终预算调整资金。
29、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支出属年终预算调整资金。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95.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乡村医生培训费年后付款。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报表中的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指标数。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7.36万元,支出决算为6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3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预备役部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临时性调整指标。
3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临时性调整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179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3.55万元,完成预算的7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1.85万元,完成预算的7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上年相比减少6.74万元,减少1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上年相比减少1.22万元,减少41.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85万元,占96.8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3.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8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966批次,9270人次,主要是上级专项督导检查,下属单位办事及新冠疫情防控办来人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是二级机构专用车辆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534.5万元,支出决算数84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5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临时性调整指标。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24万元,用于召开卫生及疫情防控会议,人数约3500人,内容为年终决算会、下属二层骨干述职述廉会、公卫工作考核布置会和新冠疫情防控等;开支培训费35.08万元,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培训,人数约5000人,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培训、财务年报决算培训、人事年报填报培训、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人员申报及摸排培训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1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2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3.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5.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7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06.6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8.5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用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50万以上的,社保专项13个,一般专项7 个,共涉及资金6443.5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7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局机关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6、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第五部分 附件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2021年度桃源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桃人常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和《桃源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发[2022]8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局对2021年度卫生健康系统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1. 二级机构及人员构成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47家(其中桃花源35家):①县直医疗卫生机构2家(人医、中医);②公共卫生机构3家(妇幼、疾控、综合执法局);③乡镇(中心)卫生院包括桃花源在内34家;④院外网点31家;⑤村卫生室665家(其中桃花源38家);⑥民营医疗机构7家(康复、沅水局、桃纺、鸿德、德雅、玛丽、仁爱);⑦个体诊所102家;⑧其他卫生机构3家(瑞达康医学检验中心、桃源县中医药管理站、桃源华臻医学检验所)
目前全县共有编制床位3699张;实际开放5423张,其中县城2682张,乡镇2741张,公立4497张,民营926张。
按级别分:二级医院9家(人医、中医、保健院、二医院、三医院、红会、精神病医院、德雅、康复)。其余医院均为一级。
二级机构现有参公及事业编制2999人,其中县直1209人,乡镇1790人,现有在职在岗3756人,其中县直1993人,乡镇1763人。全县卫健康系统共有3个党委,6个总支,62个基层党支部(其中乡镇卫生院27个,社会党组织支部7个),党员1242名(在职771名,退休468名),局机关在职65名,退休59名。
2.卫计局机关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
桃源县卫健局内设有机构12个(办公室(宣传股)、人事股、财务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公共卫生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股(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爱国卫生工作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局机关及直属二级机构共有编制人数71人,行政编制2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职数12名,其他工作人员9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全额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数93人(其中借调19个,劳务排遣3个),退休人数78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常德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4号)和《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源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关于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机制,加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县爱国卫生运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桃源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部门整体总支出126829.45万元。
1.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1.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66.87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74.25万元),公用经费1786.16万元,资本性支出6.11万元。
2.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287.24万元,其专项商品与服务支出11525.28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8761.9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县财政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收入为11574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883.96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96631.68其他收入1622.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1.28万元,上年结转2810.06万元。本年部门预算支出为115749.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县财政批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5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节约率23.5%,主要是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健康桃源,决胜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以基层党建为抓手,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初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导向,坚持预防为主,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完善居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的服务体系,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计划生育宣传到位,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打击两非、流动人口管理和区域协作工作顺利推进;落实以控制污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实施防治血吸虫病行动计划。
(二)2021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2021年,在桃源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桃源县卫生健康局根据《2021年桃源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要求,保证国家、省、市、县重要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保证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有效处置,医改工作顺利推进,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妇幼卫生、农村卫生、中医药工作以及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顺利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保证精准实施健康扶贫、确保了贫困户按期实现脱贫;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桃源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桃政发〔2019〕11号),桃源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6分(详见附表1),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桃源“市域副中心,现代新桃源”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桃源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新冠疫情防控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桃源县卫健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截至11月26日,共储备集中隔离酒店8个,隔离房间1584个,培训隔离工作人员256名;累计完成各级交办摸排信息151581人,累计管控1577人;全县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358208剂次,其中,全县3-11岁人群共接种127148剂次,12岁以上人群接种1231060剂次,已接种加强针110512剂次;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
(二)抓项目,促统筹,持续做优卫健事业发展空间。
1、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建设项目于今年4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目前已开工,传染楼第一层已完成验筋工作。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预计今年12月底竣工验收。“健康桃源”1期建设项目12月正式动工,计划2022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
2、全面实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一是在6月份完成了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工作,27家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实现有人员、有场地、有服务、有设施。二是9月份完成了定向免费培养15名乡村医生工作,15名学生已经全部入学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三是为4920名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已于10月底全面完成。
3、全面加强医院管理。一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组织基层卫技人才开展了1590人次专业技术线上继续教育及线下脱产培训,全年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培养3名,选派13人参加全科医生培养。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单位开展重点专科建设,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二是完成3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分别达到45%、75%以上。三是认真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全年未发生行风案件。四是完成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今年共校验合格医疗机构820家(包括桃花源区)。五是开展静脉给药服务备案工作,本年度共准予491家村卫生室、28家个体诊所、2家企事业单位医务室提供静脉给药服务。六是有效维护医疗秩序。全年共处理医疗投诉39起,处置医疗纠纷17起。全年未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事)件。
4、全面提升公卫水平。截至2021年12月全县累计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电子档案770085份,建档率达94.94%,动态使用率62.17%。发放各类健康知识宣传资料65万余份,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4092期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活动297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4092期次。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起,聚集性疫情13起,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20起,所有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新生儿、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查漏补缺随访全县存活尘肺病人356人,体检学生55811人。
(三)抓民生,增福祉,持续提升卫健事业社会效益。
1、全力提升民生温度。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待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优先便利的绿色通道。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四次以上的免费上门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医养政策,与43家养老机构进行医疗签约服务, 定期开展医疗服务。做好老年健康工作,积极储备老年健康人才、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为14286名“五类”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完成陬市镇李家洲社区的国家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强化托幼监管工作,对县内7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上报。
2、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狠抓政务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设置,规范服务环节,实施流程再造,全力缩短承诺办结时间;围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基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依法行政认识,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三是落实监管监督。2021年,共立案查处案件86起,结案83件。规范化处置医疗废物,确保了本系统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综合医改推进难度大。一是公立医院在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补偿机制、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够配套,可供借鉴的成功模式又不多,改革推进难度大。二是我县财政负担沉重,可用财力有限,改革中地方财政应承担有八个方面的资金配套责任,面临巨大的资金困难。
2.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服务力量仍然较薄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短缺,人才引进难,留不住,乡村医生年龄老化,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年老的退不掉,年轻的补不进,在一定程度影响公卫服务整体工作成效。
②项目工作开展欠规范。一是资料不完善。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实施单位资料较零乱,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更新应用率不高,仍存在不真实、缺项较多和逻辑错误等现象,项目工作记录不全。二是工作不到位。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辅助检查缺少比例较大,个别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中无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未实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三是部分指标未达标。
③项目间开展参差不齐。健康教育、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传统项目开展得较好,但预防接种、结核病患者管理等项目开展相对缓慢,主要体现在服务规范、流程未充分掌握,服务内容未有效落实。
④项目资金仍相对不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4大类54小项,范围广,尤其项目在不断新增,检查检验项目多,实施难度大,特别是6+4类重点人群每年的健康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际损耗与经费投入相比,仍显相对不足,市县级专业机构公共卫生专项工作经费仍杯水车薪。
3、计生奖励扶助资金压力大。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群体大,今年奖励扶助金年年提标,所需资金量大,各级财政都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
八、有关建议
1、加大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措施。
①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按照上级政策的要求,财政部门要在公立医院“六项投入”(医院基本建设、设备采购、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性亏损补贴)上予以保障,近年来我县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及医用耗材加成,一年损失利润上亿,财政补贴的那一部分远远不够。尽管目前已经提出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造成的损失通过调价来进行部分平衡,但给医院造成的缺口很大一部分还是难以弥补。
②制定医护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建议在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层医护人员待遇,畅通职称晋级渠道,改善医患关系, 确保基层医护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2.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有关建议:
①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纳入市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加大各级政府领导重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②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切实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程,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扩展和持续深入开展,应增加基层项目单位工作人员,确保项目工作有人做。扎实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电子档案建档、重点人群筛查与随访服务等基础性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③进一步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继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主流媒体和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栏、公示牌等形式,向城乡居民开展健康、医药卫生知识传播,普及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大力宣传实施民生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意义和免费政策,使其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方法,通过立体式宣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动员群众主动参与。
④进一步保障工作经费。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安排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工作经费,确保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的正常开支,确保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健康有序开展。
⑤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议尽快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加快整合计生、基本医疗、新农合、公共卫生等系统,实行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一卡通”,不断完善信息系统的可操作性,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和使用率,确保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临床指导和公共服务作用。
3. 奖扶专项的有关建议:
一是协调资金分配,向贫困地区和计划生育工作突出的地区倾斜。二是上级资金拨付时将桃花源管理区单列。由于桃花源管理区在形式上已从桃源县划分出去。但省级无论是考核还是资金拨付时都还将其纳入桃源县。建议上级在资金拨付时将桃花源管理区单列,避免出错。三是以物质奖励和具体帮助为主,精神鼓励为辅,建立政府、社会、企业联动机制。以政府为主导,逐渐改变单纯物质帮助的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和企业组织积极参与心理援助、就业技能培训、经济技术资金服务,根据各地实情不断探索帮扶方式,形成一个政府、社会、企业三者联动的良性模式,带动计生贫困家庭早日脱贫致富。建议尽可能保持收支平衡,减少年底结余资金,有效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6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17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100 | 96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1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93 | 105 | 112.9%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0年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58.59 | 70 | 53.55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2.5 | 5 | 1.7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2.5 | 5 | 1.7 |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 | 58.59 | 65 | 51.85 | |||
项目支出 | 24183.82 | 20621.35 | 20287.24 | |||
1.专项商品与服务专项 | 16421.61 | 12726.98 | 11525.28 | |||
2.对个人与家庭补助专项 | 7762.21 | 7894.37 | 8761.96 | |||
…… | ||||||
公用经费 | 1977.88 | 2731.68 | 1809.67 | |||
1.办公经费 | 77.68 | 150 | 127.83 | |||
2.水电费 | 98.31 | 250 | 229.29 | |||
3.差旅费 | 60.49 | 30 | 26.53 | |||
4.会议费 | 12.15 | 25 | 24.07 | |||
5.培训费 | 10.25 | 120 | 121.08 | |||
6.维修费等 | 1719 | 2156.68 | 1280.15 | |||
政府采购金额 | 85.5 | 19428.29 | 18711.36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0 | 0 | 0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桃源县卫健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桃源县卫健局财务管理制度》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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