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桃源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桃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桃源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桃发【2019】1号文),桃源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2.拟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权限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4.拟订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五统一”)。
5.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6.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订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以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全县国土资源测绘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全县测绘标志维护。
10.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1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包含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负责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权属争议,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
13.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的转让(商品房预售许可除外)、租赁、抵押等工作;负责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的测算和收缴;开展与不动产权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14、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用地要素保障
(1)积极组织用地报批。截止目前,全年完成征地项目组卷上报41个、2266亩,其中拿到28个项目、1513亩省政府征地批文,办理集体用地项目13个、57亩,设施农业用地备案42宗315亩,确保了全县项目用地需求。
(2)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全面完成漳江大道延长线、储备地块、垃圾焚烧发电厂300米安全搬迁、中医院、东区东城路二期及污水管网、西安风电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征地1256亩,调查拆迁户496户,与345户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2.87亿元,为项目落地和土地供应提供坚强保障。
(3)积极实施规划许可。全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5个、许可用地面积477428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2个,建设工程许可面积1432010.4平方米;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7个,许可用地面积23277平方米;落实现场踏勘、放样验线项目50次,规划验收项目138个。
(4)积极推进占补平衡。根据我县后备资源现状,今年我局计划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1000亩,其中土地开发项目5000亩、“旱改水”项目4000亩、“增减挂钩”项目2000亩。其中“旱改水”项目申报面积约5500亩,已完成县级可研审查论证,市级选址复核,正报省级选址复核,同时进行财评和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预计12月份开工;“增减挂钩”项目拟分二期推进:一期项目选址22家关闭退出矿山用地,在完成矿山整治与生态修复基础上实施,面积约1108亩,预计新增耕地518亩。目前已完成选址论证和县级可研评审,正组织资料报请市级立项审批;二期项目选址农村废弃“空心房”,目前已开展摸底调查,待“三调”数据启用后再确定选址范围。土地开发项目选址5100亩,已完成前期选址等工作,因其中4200亩是一般灌木林及其它林地,待林业部门许可后方可立项推进。
2.强化土地储备经营
(1)土地收储。今年已批回储备土地15宗722.83亩,其中漳江街道高桥村11宗695.45亩,已经用于县城投和县经开投融资,其他4宗27.38亩,正在办理供地手续。
(2)土地推市。今年已成功推市1515-1号、1901号(津山口福)、1318号(尧河社区)、2136号(青林乡青林村)等7宗储备地块,面积397.74亩,实现成交价款7.7889亿元。正抓紧推进1515-2号和1728号(原大华机械地块)储备地块上市工作。1728号储备地块计划11月挂牌,预计成交价款1.2亿元。
3.强化自然资源保护
今年,我局制订了《2021年全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明确各乡镇(街道办)在新增违法用地管控、存量违法用地整改、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及日常工作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并纳入县对乡镇绩效考核,全县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秩序逐渐好转。2021年,我局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54件(其中土地案件24件,矿山案件30件),结案40件,罚没款166.25万元,拆除建筑物12928平方米,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4件,移交纪委案件4件,通过典型案件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力。强化专项推进,积极推进国家例行督察整改、省级例行督察整改、强执法防事故、“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建别墅问题回头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工作,国家例行督察整改率91%,省级例行督察整改率100%,强执法防事故二、三季度考核全市第一、第三,“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零新增。特别是在全县重点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和耕地“非农化”整治两大整治行动,自然资源保护力度空前。
(1)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县政府将今年定为“矿山整治年”,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推行县级领导包片制度,将我县矿山按乡镇分成四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抓总,一家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及时协调调度、解决问题。县财政按照每个矿山5万元的标准,拿出350万元作为矿山整治工作经费奖励给完成上级验收销号的属地乡镇,激发了乡镇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司法保障,组建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配合的矿山整治司法保障力量,矿山整治期间共立案29起,处罚2起,罚款1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6起,公安机关立案16起,刑事拘留1人。通过一年的强力整治,我县注销采矿权46家,有厂房设备拆除任务的23家,已全面拆除,需矿山生态修复的有70家,在矿山生态修复中,我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按照废弃矿山、持证矿山、关闭矿山三种类型分类治理,46家注销关闭矿山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矿区生态环境生态修复治理;持证生产矿山严格按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的程序及要求分年度完成了生态修复与治理。同时,强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成常德中材水泥有限公司魏家湾钙质泥岩矿、桃源县天胜建材厂、桃源县明月鹏程矿业3家绿色矿山建设。
(2)耕地“非农化”整治。为抓好部、省交办我县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今年我们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狠抓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治,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耕地“非农化”问题清零攻坚行动。县政府将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作为全局工作重点,组建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交通、公安、检察、法院、纪监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非农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耕地“非农化”整治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相关县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书记工程的重要内容,我局按照属地负责、分片包保的原则,组建了四个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督导小组,举全局之力,下沉问题图斑一线,督导指导问题图斑整改,我县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全县完成耕地“非农化”图斑整改1014个,整改力度空间,得到了省市认可。
4.强化空间规划编制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桃源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三条红线”初步成果,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初步方案,稳步推进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工作,继续完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编制。
(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栖凤山田园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完成《桃源县城南片区中部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公告工作。
(3)乡村规划编制。完成《架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市级评审,修改完善《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总体规划(2010-2025)》、《桃源县夷望溪生态旅游特色小镇总体规划(2016-2035)》,架桥镇栖凤山村等11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有序推进年度内66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局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为“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优秀案例遴选优秀组织单位”。
5.强化群众权益保护
(1)窗口服务。今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审批646宗、3385亩,办理国有土地划拨用地审批45宗、476亩,办理临时用地许可8宗、150亩;不动产登记窗口共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10928本,办理房屋查询证明9480份。特别是为积极应对6月23日至6月30日的协税查询高峰,采取增设窗口、延时服务等措施,有效应对协税查询高峰,6天共办理查询证明3787人次,日均办理600人次以上,未发生因房屋信息查询影响契税征缴情况。同时,全面压缩办结时限,各类登记业务办结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4小时以内,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办即结,走在了全市前列。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窗受理、一站办结”,所有登记业务只要资料齐全,都只需跑1次即可完成,证书可免费邮寄。大力精简涉企不动产登记流程,将企业不动产登记转移业务精简为申请、领证两个环节,其余环节内部合并办理,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有较大进展,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群众凭二代身份证在查询机上自助查询、打印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到1分钟就可办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延伸至银行网点。在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开通抵押登记点,实现抵押登记办理的“零跑动”“不见面”;依托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将业务内网与政务外网打通,企业、个人、金融机构都可通过外网收件平台办理业务、查询进度、查询登记信息,目前已通过“一窗办事”平台办理业务64笔,初步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目前桃源商城、桃花源里一期、桃花源商业步行街、垣景公寓、星欣园、广德荷苑等6个问题楼盘已全部化解销号,化解率100%。
(2)地灾防治。完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和13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点建设,与县气象局合作建立预警平台,全年发送风险预警800余次;全年发放地质灾害宣传资料10000多份,制作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72块,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警示牌5000块;实施西安镇桥塘、漆河镇长寿街和沙坪大兴三处地灾隐患点治理工程,完成3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组织沙坪镇、西安镇等重点地灾隐患点避险转移演练,并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实现了地质灾害“零伤亡”目标。
(3)信访维稳。全年办理各级信访66件,其中自然资源部交办5件、省信访系统交办3件,县长热线交办39件、网络舆情办理13件、局本级登记6件,均已全部办结,确保了全县自然资源大局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共41个机构,核定全额拨款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40个。事业机构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37个,自收自支机构2个。共有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12个二级机构即桃源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工业集中区分局、桃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征稽所、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桃源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桃源县规划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规划展示馆、桃源县规划测绘站、桃源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和28个基层自然资源所,现有人员232人【其中在职人员196人(含自收自支人员21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1人,遗属人员5人。】
(二)决构成算单位。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桃源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桃源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3、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5、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4330.4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321.09万元,增加13.64%,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增加,收入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44330.4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321.09万元,增加13.64%,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增加,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917.8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9.23万元,占8.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01.34万元,占91.13%;其他收入207.3万元,占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186.39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920.76万元,占6.76%;项目支出40265.63万元,占93.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123.1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113.79万元,增加13.11%,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123.1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113.79万元,增加13.11%,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06%,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72.93万元,减少45.4%,主要是因为占补平衡项目和开垦费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7.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34万元,占3.61%;卫生健康(类)支出75.1万元,占1.57%;城乡社区(类)支出163.5万元,占3.42%;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占0.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618.27万元,占75.73%;住房保障(类)支出125.25万元,占2.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7.05万元,占12.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595.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77.74万元,其原因是财政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安排部分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4.13万元,决算为16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调入差别;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3.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2.99万元,决算为3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和事业单位医疗合并计算;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2.99万元,决算为3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4.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和行政单位医疗合并计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9.5万元,决算数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别,说明预算安排合理。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4万元决算,决算数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别,说明预算安排合理。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调入差别;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物支出(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1037.87万元,支出决算为60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搬迁避让、地灾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中,暂无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58.79万元,决算为136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515.06万元,决算为69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是阶段性的工作,费用支出按实施进度支付,部分工作还没达到支付条件;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2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基本农田补划等工作根据省级部署安排完成,无法预计;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48.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
年初预算为5300万元,决算为2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在预算年度内按进度支付;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145.11万元,决算为48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2.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矿山勘查项目未实施,暂无收支;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中,暂无收支;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773.74万元,决算为4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安排部分支出,以及增减挂钩项目、县级占补平衡等项目正在实施中,未验收,暂无收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3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37.66万元(含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完成预算的69.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4.4万元,支出决算为37.66万元(含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完成预算的69.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公务接待费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中列支;与上年对比减少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不发生相关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无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5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6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0个、来宾3000人次,主要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规划管理以及单位综合事务中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我单位无公车编制,没有配备公务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01.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820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22万元,项目支出37347.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1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上级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发展,具体情况见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3.96万元,降低75.7%。主要原因是:决算一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中列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2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召开会议25余次,涉及人数2000余人,内容为卫片监察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次土地调查等各类业务安排会议以及党建学习、全局综合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会议,用于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和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三类会议或部门会议标准控制相关会议费用支出;开支培训费17.5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参加培训人数400余人次,内容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地理测绘信息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安排相关支出预算,通过培训我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得掉了进一步提高。未主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0.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7.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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