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组织自然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管理乡镇社区自然保护区与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授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为具有行政职责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财务科、资源保护科、资源开发科;下设机构4个,其中派出机构3个,即沙坪分局、西溪分局、落马洞分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生态环境研究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统一编制部门决算。年未实有在编人员33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退休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986.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95万元,增长4.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3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2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3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63万元,占53.62%;项目支出435.61万元,占46.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986.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95万元,增长4.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95万元,增长6.3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9.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3万元,占0.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8万元,占3.42%;卫生健康支出6.36万元,占0.67%;农林水支出876.69万元,占93.34%;住房保障支出24.08万元,占2.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9.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3万元,支出决算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比较科学规范,考虑比较充分,计划比较周全合理,因此项目可以严格按计划执行,从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2.08万元,支出决算为3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比较科学规范,考虑比较充分,计划比较周全合理,因此项目可以严格按计划执行,从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比较科学规范,考虑比较充分,计划比较周全合理,因此项目可以严格按计划执行,从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比较科学规范,考虑比较充分,计划比较周全合理,因此项目可以严格按计划执行,从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927.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7.01万元,完成预算的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的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8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比较科学规范,考虑比较充分,计划比较周全合理,因此项目可以严格按计划执行,从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比较科学规范,考虑比较充分,计划比较周全合理,因此项目可以严格按计划执行,从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比较科学规范,考虑比较充分,计划比较周全合理,因此项目可以严格按计划执行,从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9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27.88万元,完成预算的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万元,完成预算的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4.44万元,减少1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68万元,减少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无公车私用及超范围用车现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6元,占73.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2万元,占2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2个、来宾5102人次,主要是上级有关部门调研及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及运行维护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2.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6.5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设备添置等机关运行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5万元,用于召开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下产业推进及保护区管护工作会议,人数51人,内容为表彰前一年度林下产业先进个人及龙头企业与管护优秀人员。;开支培训费1.25万元,用于开展管护培训,人数182人,内容为防火培训,巡护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7.39%。组织对2021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1年度 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保护区管护工作经费”“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林下产业发展资金”等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管护工作成效明显、产业发展稳步提升、科研工作再上台阶。
组织对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9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保护区管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 13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科学巡护,极大提高了巡护管理和科研监测水平,保护区三乱现象基本禁止,保护区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二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植物群落种群、数量均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我们保护区的旗舰物种中华虎凤蝶在我国其他地区几近绝迹,而我保护区数量在1000只以上。下一步应提高科普质量,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宣传等手段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林下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20万元,执行数为 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推行社区共建共管,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发展林下产业,促进保护区群众经济转型;二是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美化环境,促进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发展,有利于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下一步应加大培训技能人才力度,引导、鼓励发展林下产业,促进保护区农民产业转型,缓解保护区资源保护与农民生存的矛盾,实现保护区协调发展。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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