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

来源: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09:30 【字体:

2021年度桃源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安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水旱、地震地质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承担县安委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新成立部门,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内设股室10个,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16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9名,应急管理局12名,实有编制人数35名。局机关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综合协调股、火灾防治管理股、救灾物资保障股、防汛抗旱股、救援协调和预算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地震地质灾害防治股10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505.3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45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0.73万元,减少17.48%,主要是因为本年收入总额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2505.30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0.73万元,减少17.48%,主要是因为本年支出总额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4.18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4.18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456.98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734.98万元,占29.91%;项目支出1722.01万元,占70.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05.3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45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0.73万元,减少17.4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收入总额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05.30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0.73万元,减少17.4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支出总额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5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2.07万元,增长55.02%,主要是因为上年度结转的专项资金较多,本年度职能增强,专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56.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6万元,占1.51%;卫生健康支出15.92万元,占0.65%;节能环保支出75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26.68万元,占1.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00.96万元,占93.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6.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5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末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末追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末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42.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19.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9.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分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

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指标额度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44.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9.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纳入住房公积金的拨款基数小于单位实际支出数。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881.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2.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没有此类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数为219.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5.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专项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末追加预算。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9.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专项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末追加预算。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末追加预算。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7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指标额度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3.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专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2.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1%,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5.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2.31万元、津贴补贴122.24万元、奖金40.50万元、绩效工资46.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92万元、住房公积金26.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00万元;公用经费18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79%,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2.22万元,其中办公费6.7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21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无出国出境需求。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无出国出境需求。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的公务接待开支比年初预算有增加。与上年相比减少0.42万元,减少1.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实际开支过程中仍然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改革,单位用车统一由机关事务中心派车,费用直接由财政划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去年已实施。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改革,单位用车统一由机关事务中心派车,费用直接由财政划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去年已实施。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批次200个、来宾1930人次,主要是乡镇、外县及省市来客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5.32万元,降低40.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开支;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9.48万元,增长19.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开支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万元,用于召开救灾应急、安全知识培训、生产企业消防培训、等三类会议。人数8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生产企业消防培训、等会议,人数1300人,内容为各乡镇及其科局救灾应急安全检查等会议;开支培训费13.50万元,用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生产企业消防培训,应急及突发事件培训等会议,人数1400人;未举办各种大型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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