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度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县就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计划,承办全县就业服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办全县就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和失业保险的体经办工作;
(二)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承担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活动;
(三)落实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全县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并承办县本级基地(园区)的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四)落实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工作;
(五)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返乡)就业工作,推动农民工就业工作开展,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六)承办全县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财务管理与基金稽核具体工作;
(七)组织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全县基层平台和公共就业信息平台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就业失业信息动态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
(八)承担全县就业与失业、就业经费和失业保险方面的统计综合分析工作;
(九)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政工人事部、财务稽核部、城镇就业服务部、农村就业服务部、培训服务部、创业带动就业服务部、失业保险服务部、创业贷款服务部等9个内设机构。县编委核定人员编制34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退休人员35人。年初在职人员27名,年末减少3名,退休2人,调出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本级。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决算总计4236.7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合计4204.23万元及年初结转和结余3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8.45万元,减少7.6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厉行节约。
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计4236.73万元。包括本年支出合计4236.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8.45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20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4.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23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8万元,占8.06%;项目支出3895.35万元,占91.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4236.7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合计4204.23万元及年初结转和结余3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8.45万元,减少7.6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厉行节约。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4236.73万元。包括本年支出合计4236.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8.45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3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8.45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3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9万元,占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6.92万元,占88.44%;卫生健康支出5.52万元,占0.13%;农林水支出431万元,占10.17%;住房保障支出19.80万元,占0.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06万元,预算调整3866.67万元(其中上级3895.35万元,本级28.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36.73万元,支出完成预算的100%。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241.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4万元,支出决算为2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296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1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9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9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年初预算为431万元,支出决算为4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就业专项资金补助。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险费等;公用经费6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物业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3万元,支出决算为9.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73万元,支出决算为9.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今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今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0个、来宾1390人次,主要是乡镇站所来办理就业业务及外县市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0.43万元,降低64.1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且当年退休了2人,调出了1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9万元,用于召开乡镇劳保站业务会议及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会议,人数247人,内容为乡镇劳保站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及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会议;开支培训费0.56万元,用于就业工作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创业工作培训;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评价等级为“优秀”,截止2021年年底为止,部门完成了以下目标任务:城镇就业人数增加5621人,占市年任务5500人的102.2%;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710人,占市年任务2700人的100.3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09人,占市年任务6950人的100.85%;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559人,占市年任务数3900人的116.90%;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32913人,占市年任务32800人的100.3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7%;各类技能培训合格率达100%;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准确;各项工作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支出控制在成本范围之内;发放失业人员生活补贴,保障失业者生活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和稳岗补贴,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36.73万元,执行数为423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城镇就业人数增加5621人,占市年任务5500人的102.2%;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710人,占市年任务2700人的100.3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09人,占市年任务6950人的100.85%;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559人,占市年任务数3900人的116.90%;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32913人,占市年任务32800人的100.3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7%;各类技能培训合格率达100%;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准确;各项工作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支出控制在成本范围之内;发放失业人员生活补贴,保障失业者生活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和稳岗补贴,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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