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1 10:10 【字体:


   

第一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具体部署,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二)协调推进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相关工作,为县政府下达重点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

(三)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等工作。

(四)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的沟通联络、进度调度、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成效及作用评价工作,对县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

(六)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于2019年机构改革时由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更名而来,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的二级机构,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实行岗位管理,暂不设置内设机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现核定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决算收支总计157.1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8.33万元,增加13.3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1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8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4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1万元,占60.39%;项目支出55.63万元,占39.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决算收、支总计157.1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8.33万元,增加13.3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财政拨付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96万元,增加83.63%,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总支出14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8万元,占8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万元,占5.01%;卫生健康支出1.32万,占0.94%;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占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9.85万元,支出决算为6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9.44万元,支出决算为5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专项资金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估出现误差。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1%,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8.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该支出;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6万元,支出决算0.76万元,完成预算的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一直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增加率达1.23%。主要原因是重点建设项目多,上级来我县检查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但一直以来,我中心都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违规接待及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该支出;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本年度本单位使用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8人次,主要是项目推进年、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外事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转。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3.08万元,降低41.07%。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单位未召开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单位未开展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费用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发〔2022〕8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21年度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于2019年机构改革时由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更名而来,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的二级机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实行岗位管理,暂不设置内设机构。现核定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具体部署,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二)协调推进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相关工作,为县政府下达重点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

(三)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等工作。

(四)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的沟通联络、进度调度、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成效及作用评价工作,对县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

(六)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4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39万元,公用经费4.42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5.6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数219.7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95万元,其他收入107.77万元。支出预算数219.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2.部门决算收支情况。2021年度收入决算数114.81万元。支出决算数140.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0万元,资本性支出8.25万元。

3.年初收支结转和年末收支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初收支结转资金42.32万元,年末收支结余资金16.6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6万元。一直以来,我中心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较上年仅增长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长0.42万元。导致“三公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重点建设项目多,上级来我县检查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稳投资,以投资促发展,为实施“市域副中心、现代新桃源”发展战略、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良好开局,以项目推进年为基础,打造优势产业,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2021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在我县投资高基数的情况下,继续加大固定资产投入,计划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3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达13%以上

2.抓好市级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前期建设工作,计划完成市级重点工程16个、重大项目前期9个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查看文件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资料、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综合评价。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考评,2021年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98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固定资产投资:截止12月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5.2亿元,增速13.1%

2、重点工程建设:截至12月底,我县16个市级重点工程完成投资55.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0%,其中产业项目12个,完成投资42.7亿元,占总完成投资的76.9%。省级重点工程官新高速(桃源段)完成投资3.8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8.8%。

3、重大前期项目:截止12月底,7个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全部启动前期工作,站成三期、富斯特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完成市级储备前期项目31个,完成策划开发项目25个。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抓住工作目标。1月11日,我县召开了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动员部署,将紧跟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市域副中心,现代新桃源”建设,狠抓任务目标,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年内完成省市级重点工程16个、重大项目前期7个、策划开发5000万以上项目20个以上的目标任务。

2、加强项目调度。我县加大调度力度,①分别于3月1日、6月21日、10月8日举行了集中开竣工仪式,共有站成运动三期、高新区陬市片区智能机械制造标准化厂房及秀山路延伸线、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等共开竣工项目27个,总投资55.47亿元成功举办了三次集中签约仪式,共签约正式协议29个,意向协议2个,签约总投资金额达84.5亿元。

3、优化工作环境。开展优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施工环境。积极对接上级投资政策,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规范融资行为,破解资金瓶颈。坚持依法供地、集约用地、规划控地相结合,加大土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存量用地清理力度,强力推进征地拆迁,保障用地需求。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投   入

目标

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5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5

绩效指标明确性

7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7

预算

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重点支出安排率

5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5

过   程

预算

执行

预算完成率

4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4

预算调整率

2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2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2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2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2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0

预算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2

资产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1

资产管理安全性

1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1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1

产   出

职责

履行

个性化指标

17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17

重点工作办结率

5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5

效   果

履职

效益

经济效益

5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社会效益

5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5

生态效益

5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5

行政效能

5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5

合计


100



98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1年实际

在职人数

控制率

8

6

75%

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0.34

8.6

0.76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2.出国经费




3.公务接待

0.34

8.6

0.76

项目支出

27.08

115

55.63

1.业务工作专项

24.58

110

50.63

2.运行维护专项

2.5

5

5

……




公用经费

4.58

17.5

4.42

1.办公经费

1.09

2.2

0.4

2.印刷费

0.52



3.差旅费

0.18

2

0.29

4.维修费


0.5


5.劳务费


0.5


6.培训费


0.5


7.邮电费


1


8.公务接待费

0.13

1.6

0.26

9.工会经费


3.5


10.福利费


0.67


11.其他交通费用

2.66


3.47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3


政府采购金额


68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0年完工项目)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

控制率

预算

投资

(万元)

实际

投资

(万元)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公务接待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范围执行,杜绝无公函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发生。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1、11.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

3、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