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2 16: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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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建立于2000年3月,2000年3月由桃源县工商局体制改革分流人员组成。

1、经营管理市场资产、市场内物业管理、市场规划、开发、维修。

2、负责市场内治安、消防、卫生等日常服务。

3、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信息咨询和其它服务。

4、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手续费提成和其它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5、全面落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是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市场管理股、考核办,下设机构6个:荷花农贸市场、漳江农贸市场、新河桥农贸市场、东街临时农贸市场、桃源果蔬批发市场、桃源商城。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截至2021年底,核定事业编制101人,实有124人。其中在职人员81人,另有退休人员43人,遗属7人。单位负责人:龙成。地址:浔阳街道荷花农贸市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34.4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70万元,增加16.62%,主要是因为新增项目商城喷淋系统与农残检测。

2021年度支出总计1134.4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70万元,增加16.62%,主要是因为新增项目商城喷淋系统与农残检测。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45万元,占76.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66万元,占23.45%;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45万元,占85.72%;项目支出162万元,占14.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8.4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41.70万元,增加19.50%,主要是因为新增项目商城喷淋系统与农残检测。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8.4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41.70万元,增加19.50%,主要是因为新增项目商城喷淋系统与农残检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70万元,增长19.50%,主要是因为新增项目商城喷淋系统与农残检测。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3.15万元,占71.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02万元,占8.41%;卫生健康(类)支出14.72万元,占1.69%;农林水(类)支出5万元,占0.5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8万元,占11.28%;住房保障(类)支出54.56万元,占6.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2.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21.66万元,支出决算为55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支出包含单位承担部分人员经费开支,而预算没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6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只列入了项目资金市场维护费,决算时列入了项目资金市场维护费与部分基本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0.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为个人记三等功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74万元,支出决算为7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主要预算安排合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预算安排合理。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计划。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列支在其他收入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内,决算时列支在财政拨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内。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列支在其他收入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内,决算时列支在财政拨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内。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4.56万元,支出决算为5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预算安排合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情况与决算的结果大体相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在该方面的支出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情况与决算的结果大体相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情况与决算的结果大体相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5个、来宾785人次,主要是日常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更新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降低3.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参会人数0人次;开支培训费1万元,用于开展消防培训,参加培训人数5人次,内容为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考证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贸市场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万元,执行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屋面渗漏部分修缮1000㎡、屋面钢瓦更换4285㎡;二是下水道及附属设施所需成本控制在50万元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漳江农贸市场设施、设备老化,新河桥、东街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设备不健全造成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难度大;二是农贸市场日常工作管理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运用资金进行有效的改造,确保市场安全正常运行。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1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1个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具体公开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市场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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