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异地开发移民扶贫、世行贷款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安居温饱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3、组织协调搞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项目申报和实施。
4、组织县级机关、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欠发达乡村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5、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乡村的科技进步。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乡(镇)、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7、指导帮助贫困乡村,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
8、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9、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10、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11、认真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内设3个股室,包括综合股、规划财务股、贫困监测股。本单位在编人员20人,包括事业编制13人,行政编制7人。
2、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611.1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9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94.62万元,减少47.74%,主要是因为2020年为脱贫攻坚收官年,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县委县政府增大了投入力度。
2021年度支出总计10611.1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28.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9694.62万元,减少47.74%,主要是因为2020年为脱贫攻坚收官年,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县委县政府增大了投入力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1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7.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38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65万元,占4.19%;项目支出9946.97万元,占95.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0611.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74.62万元,减少47.69%,主要是因为2020年为脱贫攻坚收官年,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县委县政府增大了投入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8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09.12万元,减少48.57%,主要是因为2020年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县委县政府增大投入力度,同时2020年本县迎接了省脱贫攻坚质量普查和全国质量抽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8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5万元,占0.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占0.183%;卫生健康支出8.36万元,占0.08%;农林水支出8240.51万元,占79.37%;交通运输支出2100万元,占20.23%;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占0.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8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8.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代发2020年终考核优秀奖励。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准确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35万元,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医疗保险调高缴费基。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6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73.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调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等;公用经费236.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的业务;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的业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5.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业务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的业务。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业务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业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500人次,主要是各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2.53万元,增长901.69%。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的是乡村振兴局本级,决算编制的是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万元,用于召开乡村振兴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总结上年脱贫攻坚成果及布置本年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3万元,人数200人,用于对县直部门、乡镇对乡村振兴工作及结对帮扶等工作的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相关情况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9:2021年度桃源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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