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度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一)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二)核查规定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数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三)进行工伤保险事故的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四)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
(五)按规定核定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六)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参保单位费率调整的建议。
(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对全县国有、大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报销医疗费用,落实相关待遇。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征缴股、工伤调查与待遇支付股、基金管理股、老工伤待遇股五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就是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163.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54万元,减少23.26%,主要是因为年末追加拨款未到位,经费、年度绩效文明奖金、综治奖金都无法支付到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63.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54万元,减少23.26%,主要是因为年末追加拨款未到位,经费、年度绩效文明奖金、综治奖金都无法支付到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2.9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82万元,减少23.29%,主要是因为其一人员减少(退休)、经费减少,其二年末追加拨款未到位,经费、年度绩效文明奖金、综治奖金都无法支付到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7万元,占1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3万元,占76.81%,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占6.42%;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占1.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4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拨款未到位,经费、年度绩效文明奖金、综治奖金都无法支付到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1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拨款未到位,经费、年度绩效文明奖金、综治奖金都无法支付到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拨款未到位,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于保险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完全按照财政要求规划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未重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74.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7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33万元,减少68.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3个、来宾810人次,主要是工伤保险中心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8.15万元,降低74.63%。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拨款未到位,经费都无法支付到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本单位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0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函〔2021〕8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21年度桃源县工伤保险处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2021年本单位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除主任办公室外下设了综合股、征缴股、工伤调查与待遇支付股、基金管理股、老工伤待遇股等五个股室,负责基金征缴、工伤待遇支付、账务核算、监督和机构对外接洽以及与上下级职能部门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基金健康稳。
我单位到2021年底止,编制人数14人,在编人员12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再就业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退休人数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职能职责是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按规定核定和支付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21年部门整体总支出163.4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3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7万元,年度结转0.27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1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94.36万元,比上年增加54.69 万元,增长18.5%,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294.36万元,比上年增加54.69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69.15万元。
2021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294.36万元,比上年增加54.69万元,增长18.5 %,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294.36万元,比上年增加54.69万元,增长18.5 %;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69.15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收入实际完成 138.82万元,比上年减少53.01万元,下降27.6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无法支付到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 138.82万元,比上年减少53.01万元,下降27.63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经费无法支付到位。2021年,本部门支出163.42万元,比上年减少49.54万元,下降 23.26% ;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年终待遇未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63.15万元,占99.83%。年末结转和结余0.27万元,占0.17%。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年终待遇未支付。人员经费完成 133.18万元,比上年减少10.64万元,下降7.4%,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年终待遇未支付;公用经费完成29.97万元,比上年减少39.18万元,下降56.66%,变化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用经费。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各项收入占 总收入比重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45 | 0.28%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13.95 | 69.73%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28 | 6.9%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2.16 | 1.32% |
住房公积金 | 10.48 | 6.4%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5.1 | 15.37% |
合计 | 163.42 | 100% |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各项支出占 总支出比重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45 | 0.28%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4.83 | 15.1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13.95 | 69.73%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28
| 6.9%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2.16 | 1.32% |
住房公积金 | 10.48 | 6.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27 | 0.17% |
合计 | 163.42 | 100% |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2021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33万元,减少原因是按上级要求,本着节约原则,严格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
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目标1: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
目标2:基金足额征缴。
目标3: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2021年度绩效目标
1、加大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今年我们继续把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并落实。
2、加强征管,稳步扩面,坚决完成市局下达的参保人员扩面工作和基金征收任务。做好高危行业、建筑业等单位农民工参保工作,力争参保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机关单位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工作,力争达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接到财政局通知后,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经过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程序后,形成本绩效自评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桃源县工伤保险处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94分,评价结果为“ 优”。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我单位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三)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0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过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4 | ||||
过程 | 61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5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8 | |
履职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社会效益 | 6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3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5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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