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桃源县信访局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是负责全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工作部门,是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共同管理的正科级机构,以县政府办管理为主,主管全县信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包括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信访局内设机构3个,所属单位0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办信网信复查复核股,所属单位无。
2、人员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有编制13人名,年末在职人员11人,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3名,后勤编制1名。财政供养总人数12人,离退休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信访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信访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09.24万元。与上年403.69万元相比,增加105.55万元,增长20.73%,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0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2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0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4万元,占29.92%;项目支出356.90万元,占70.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9.24万元,与上年403.69万元相比,增加105.5万元,增长20.73X%,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03.6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5万元,增长20.73%,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4.81万元,占9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万元,占4.18%;卫生健康支出4.96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8.16万元,占1.6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6.76万元,支出决算为9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维稳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准确;与上年8.13万元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0.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招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0个、来宾2022人次,主要是维稳及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0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7.04万元增加1.21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03万元,用于开展信访业务学习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信访业务知识;没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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