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来源: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06 17:10 【字体:

2021年度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涝及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三)、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

(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七)、负责县城区强弱电地下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桃源县县城区地下共同管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八)、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给水管理股、排水管理股、燃气热力股、市政建设股。本中心共核定编制101人,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87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人员66人,专技人员4人,工勤人员1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本级。

第三部分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6022.45万元、6032.72万元,收入与2020年的3788万元相比,增加2234.45万元,增加58.98%,主要是水体治理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从而财政拨款大幅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2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2.4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3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82万元,占20.09%;项目支出4820.9万元,占79.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入总计各6022.45万元、6032.72万元,收入与2020年的3788万元相比,增加2234.45万元,增加58.98%,主要是水体治理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从而财政拨款大幅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32.72万元,(不包括结转下年的24.92万元。6032.72万元只核算本年已经支出的拨款)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的3754.5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58.12万元,增加65.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水体治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会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3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2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9万元,占1.46%;卫生健康支出18.08万元,占0.3%;节能环保支出4898.74万元,占81.20%、城乡社区支出964.5万元,占15.99%、住房保障支出63.49万元,占11.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62.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32.72万元,包括本年决算支出6032.72万元,结转下年2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业运行(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②、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96万元,支出决算为8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3、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08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污染防治(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水体(项)、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①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②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4672.65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项目支出有结余。

③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行政运行(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3.96万元,支出决算为79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87万元,支出决算为6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③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3.49万元,支出决算为6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核算准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9%。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00.74万元;公用经费21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1%,,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1.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去年今年均无此项预算和决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标准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去年今年均无此项预算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400人次,主要用于平时的各项日常接待,包括所管辖的27个乡镇的所有来客,县城内所有管辖的各企业团体的接待来客,以及上级部门包括市级省级中央级领导的接待。开展的各种业务研讨会议等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会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91.26万元,不属于机关运营经费;工会经费和印刷费较预算增加47.12万元。其中办公费11.55万元、印刷费25.05万元、邮电费4.65万元、物业管理费16.1万元,差旅费4.35万元,租赁费8.57万元、会议费3.15万元、招待费4万元,培训费5.1万元,工会经费36.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万元,委托业务费91.26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桃源县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污水处理费项目共涉及资金482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9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20.9万元,执行数为482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县一、县二污及陬污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3326.14;二是支付12个建制镇及10个乡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1494.76万元。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已启,待第三方机构评价评定后,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给水管理股、排水管理股、燃气热力股、市政建设股。

本中心共核定编制101人,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87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人员66人,专技人员4人,工勤人员17人。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涝及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3、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

5、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7、负责县城区强弱电地下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桃源县县城区地下共同管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8、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财务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0.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00.74万元),公用经费21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08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820.90万元。

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6022.45万元,支出6032.72万元。

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决算数6054.87万元,其中,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22.45万元,上年结转32.42万元。

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度支出决算数6032.72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少于上年,基本与上年持平。

部门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确保县城区安全供水、供气,对全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抄收和核定,及时核拨污水处理费以及供水、供气管网延伸建设。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目标1、保证县城区的正常供水、安全供水,全年完成供水服务约1300万吨,计划新增供水户约3500户,计划新建供水主管网建设10公里、支管网20公里。

目标2、负责城乡燃气行业的执法和全县燃气行业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发生;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及燃气项目审批;全年计划完成新增燃气入户5000户,新建城乡供气主管网40公里、入户管网200公里。

目标3、每月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抄收和核定,及时核拨污水处理费,全年预计拨付污水处理费约4821万元,全年完成污水处理约1460万吨;指导、督促城乡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目标4、全年计划完成代征污水处理费950万元。

目标5、全年计划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4700吨。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资料、检查财务工作、服务窗口实地考察、发放工作调查问卷及与工作人员座谈等形式,进行了各项评价。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供水入户及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全年计划安全供水1300万吨,实际完成1300.19万吨,完成率100.01%;新增用户3500户,实际已完成3472户,完成率99.2%,已完成漳江南路延长线、桃纺K6、高新区站成二期等城区主管网建设8.5公里,完成率85%;已完成东方明珠小区、长合院小区、桃城1号小区、碧桂园小区等小区供水管道铺设23.7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18.5%。

2.供气入户及供气管网建设情况

全年计划新增用户5000户,实际已完成5023户,完成全年计划的100.46%,已完成城乡主管网建设49.2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23%;入户供气管道铺设259.4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29.7%。

3.污水处理费支出情况

全年共拨付污水处理费4820.9万元,处理污水约1460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00%,其中:桃源县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1840.59万元,处理污水912.5万吨;桃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890.6万元,处理污水255.5万吨;桃源县陬市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594.95万元,处理污水292万吨.县污按全年实际处理量拨款,二污和陬污按BOT协议拨款;拨付12个建制镇及10个乡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1494.76万元。

代征污水处理费的情况

全年实际代征污水处理费950万元,实际征收999.8万元,超计划完成49.8万元。

污泥无害化处置情况

全年实际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4733.4吨,完成计划100.71%。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保障力度不够。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仅922.68万元,实际支出为1211.82万元,资金缺口289.14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压力大,虽然年底预算进行了调整,但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进度,建议财政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打足预算。管理处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管和验收,确保全年工作指标如期完成。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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