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桃源县路灯站 发布时间:2023-01-17 08:30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为城市路灯的管理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县城内路灯的设计、安装、亮化、维护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维修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998.1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98.1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17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专项资金安排的预算收入(如:路灯电费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98.14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17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专项资金安排的预算收入(如:路灯电费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9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教育0万元,占比0%;科学技术0万元,占比0%;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万元,占比1.23%;卫生健康支出5.40万元,占比0.54%;城乡社区支出970.03万元,占比97.18%;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占比1.0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5.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3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仓库租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路灯设施及维修车辆等方面;城区楼宇亮化设施维护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城区楼宇亮化、大桥亮化设施等方面;高空作业车采购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高空作业车;节日亮化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城区街道亮化;路灯电费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城区路灯、亮化设施电费;路灯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日常维修;路灯智能化管理服务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亮化设施智能化管理;文昌路节能改造路灯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将文昌路老旧钠灯灯具更换;武陵大道及站前广场、迎宾大道路灯维修维护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武陵大道及站前广场、迎宾大道路灯及亮化设施维护;小街小巷路灯维修维护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满足群众需求,在小街小巷安装简易路灯及城区小巷路灯维护;沅水西岸风光带亮化、维护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沅水西岸风光带及外滩公园亮化设施维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33.3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31万元,下降25.35 %,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万元;培训费预算 0.5万元,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2次,人数 10人;内容为对路灯维护维修的一线职工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预算经费0.3万元,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预算经费0.2万元;无举办节庆活动的预算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4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12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998.1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5.14万元,项目支出83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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