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畜牧渔业(畜牧、兽医、渔业、草原、饲料、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生产管理,下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畜牧渔业和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畜牧渔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转变生产方式、资源合理配置;指导畜牧渔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指导畜牧渔业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依法承担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4、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畜牧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畜牧业、水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种畜禽、水产种苗的管理。
6、承担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贵稀有水生野生动植物。
7、承担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承担动物、动物产品(不含出入境口岸动物检疫)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8、承担畜牧渔业和生猪屠宰管理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验、论证、鉴定、试验、审核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查处畜禽屠宰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病害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9、拟订畜牧渔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畜牧渔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
10、按照权限监督管理畜牧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畜牧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部、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畜牧业事务部、渔业事务部、科技推广部、动物防疫站、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部。
下设九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桃源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桃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桃源县饲料工作站、桃源县渔政管理站、桃源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桃源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站、桃源黑猪资源场、桃源县鱼苗鱼种场。
本单位共有编制数55个,其中行政编制数17个,事业编制数38个,本单位实有人数49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36人,离休人员1人,离休人员配偶1人;退休人员4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2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7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每年有增加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24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91万元,农林水支出208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工资每年都有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4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1万元,占3.2%;卫生健康支出35.91万元,占1.6%;农林水支出2083.62万元,占92.8%;住房保障支出53.86万元,占2.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55.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89.7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对白洋河渔场补助支出50.97万元,主要用于渔场各种日常开支;对黑猪资源场补助支出82.5万元,主要用于猪场各种基本支出;对屠宰管理事务部补助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屠宰管理事务部各种基本支出;企业离休干部基础绩效奖1.27万元,主要用于屠管办离休人员的基础绩效发放;禁捕退捕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禁捕退捕工作的各项支出;桃源鸡保种费50万元,主要用于桃源鸡保种的各种费用支出;桃源猪保种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桃源猪保种的各种费用支出;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支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支出;养殖污染治理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养殖污染治理的各项支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各种防疫物资的采购以及其他与疫病防控相关的各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82.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28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各种办公经费均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支出压缩。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进行严格控制。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全县畜牧水产、重大疫病防控等会议,人数600人,内容为动物疫病防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养殖业污染治理、畜牧生产工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动物防疫、养殖业农技推广等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动物防疫工作的操作流程及规范、养殖业农技推广的技术培训及相关事项;不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46万元,项目支出1189.7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9.9)桃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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