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17 11:20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为:为全县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提供养老保险服务。负责全县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养老金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持及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我中心下设办公室、稽核内控股、职业年金管理股、参保登记股、个人账户管理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待遇计发股、退休人员管理股、基金结算股、征缴股、被征地农民保险股、财务股。现有编制42名,其中事业编制3名;实际在册人数 74人,其中:在职职工42人,退休24人,临聘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343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2.5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县级配套资金的补助大幅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3436.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2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2.5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由2086.38万元增加至2913.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36.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6.03万元,占98.23%;卫生健康支出20.70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40.20万元,占1.1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23.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913.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综合业务管理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管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52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入伍老同志生活补助、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补贴、国有破停产企业离休老干部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补助、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49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县级配套资金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县级配套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7.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6.67万元,下降73.2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俭,控制公务费用及业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6.8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社保业务、退休认证等工作培训;不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3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41万元,项目支出2913.5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doc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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