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7 08:00 【字体: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工作。

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县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4、负责县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5、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负责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考核。

8、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对县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9、负责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

10、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稿;负责起草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组织起草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11、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12、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3、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情况。

14、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联系驻桃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依法承担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重组和新设各类金融机构的组织协调,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指导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工作。

15、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有:值班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值班室)、秘书组、机要室(政务信息技术组)、社会发展组、督查室(桃源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综合信息组(桃源县人民政府经济调研室)、政工人事组、机关事务组(财务室)、县长热线办公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办公室)、为民办实事办公室、城镇管理组、金融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本级;

2、桃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仅指人员及办公经费,公务车辆购置、运行维护经费不列入本单位);

3、桃源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2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0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市、县的要求,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拨款在预算基础上压减20%,专项经费预算压减30%。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2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9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5.0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市、县的要求,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压减33.24万元,专项经费压减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9.02万元,占86.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6万元,占6.09%;卫生健康支出33.37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67.96万元,占5.2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16.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2.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核减后勤编制人员经费支出;为民办实事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支出;优化办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费支出;城镇办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协助城市更新提质工作经费支出;县长热线平台租赁费38.8万元,主要用于租用电信县长热线平台(租赁费18.8万元),便于受理县长信箱来信、市民留言、红网问政、市长信箱交办件、省市工单处理和热线办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劳务费20万元)支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协助有关部门化解处置金融风险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仅指人员及办公经费,公务车辆购置、运行维护经费不列入本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64.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24万元,下降8.36%,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工会经费、文明单位创建经费、乡村振兴经费支出较上年压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仅指人员及办公经费,公务车辆购置、运行维护经费不列入本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3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本办实物保障车辆油料、保险、维修费,车辆产权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市、县的要求,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110次会议,人数5600人,内容为县政府常务委员会(14次)、县政府办全会(1次)、工、农、商、金融、文教、医疗卫生、交通等工作会议(95次);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110人,内容为值班室值班值守和规范公文办理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8.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71万元,项目支出82.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政府办).xls

县政府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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