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拟订全县政务管理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全县政府系统网站,负责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的标准化建设,组织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负责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的统筹规划、立项审核、技术评审、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主管全县数据资源工作,统筹全县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组织、推进跨部门、跨区域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应用,促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组织、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基础网络的规划、建设、应用,促进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机构有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服务中心,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本级
2、桃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级机构
3、桃源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04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把其它收入110万元纳入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04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42万元,其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资源勘探工业信息110万元未列入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4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72万元,占8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3万元,占2.00%;卫生健康支出8.92万元,占0.85%;住房保障支出16.85万元,占1.6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0万元,占10.5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50.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9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大厅服务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和大厅日常支出等方面;“智慧党建”乡村网络租赁费117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租赁;机房维护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机房维护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电子政务外网4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外网租赁费;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网站集约化建设;新媒体保障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新媒体运维;“互联网+监督”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监督”维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桃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级机构、桃源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二级机构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92万元,上升126.4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桃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级机构、桃源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二级机构3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道德讲堂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9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4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2万元,项目支出79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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