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科技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
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创新型桃源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4、编制县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
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5、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6、牵头县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桃源县科学技术局内设股室4个,所属单位2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高新规划股、农村科技股,下设生产力促进中心(股级),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股级)。
下属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33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0.7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335.7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28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拨付企业的项目支出及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35.7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286.98万元,占96.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3万元,占1.64 %;卫生健康支出9.36万元,占0.70%;住房保障支出17.58万元,占1.3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93.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4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科技活动周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活动周会议费,培训费,场地费等方面;科技特派员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等方面;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8万元,主要用于产学研合作等方面;高新企业培育8万元,主要用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平台建设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上级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其他补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75.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2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公用支出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19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230人,内容为企业研发奖补填报培训,科技惠企培训及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3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5万元,项目支出104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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