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疾控中心主要职责:
1.实施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
2.负责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等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预警、应急处置与评估;
3.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4.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5.开展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
6.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桃源县疾控中心内设科室13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传染病防控科、结核病防控科、卫生监测科、职业病防控科、学校卫生科、慢性病防控科、财务股、性病艾滋病防控科、免疫规划科、检验科、质量管理科。单位实有编制82人,年末实有人数76人,退休43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疾控中心只有本级预算,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599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762.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73.81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疫苗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5992.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2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73.81万元,主要原因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疫苗成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29.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8万元,占8.16%;卫生健康支出1065.09万元,占86.60%;住房保障支出64.37万元,占5.2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13.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16.7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90.78万元,主要用于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疾病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免疫规划实施,突出公共卫生事情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等方面;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等方面;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生活饮用水监测、扩大免疫规划、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6.72万元,比上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控制公用经费的使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6次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防治,免疫规划项目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9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06万元,项目支出5079.2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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