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水库大坝枢纽、灌区及库区工程项目除险加固和配套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及实施管理。
2、负责制定和执行水库防洪、灌溉用水及发电综合安全生产调度管理。
3、负责辖区内水政执法及水资源保护管理。
4、负责自营收入项目依法经营效益管理。
(二)机构设置
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3个正科级二级机构(2016年批复成立的水资源保护处、2017年批复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批复渠道管理所升格为正科级,“三定”方案待定),1个副科级二级机构(大坝枢纽管理所);6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工程管理科、水库管理科、经营管理科(电站));下辖有4个企业(渔场、园林场、粉末厂、开关厂,其中园林场、粉末厂、开关厂早年都已停产倒闭).现有编制163名,实有在职人员184人,退休249人,临时聘请人员6人,遗属25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小车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88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6.3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882.8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882.8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薪金和社会保障的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82.8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882.82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7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5.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工程维护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灌区渠道的日常维护等方面;水资源保护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黄石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白蚁防治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黄石水库的枢纽工程的大坝以及灌区的渠道的白蚁防治等方面;地方电网移交补助支出26.82万元,主要用于黄石水库电站日常开支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倡导节约(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灌区渠道春冬修协调会、项目工程启动会;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电站业务技术、渠道维护、枢纽维护等专业技术培训学习;不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7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8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万元,项目支出125.8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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