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预算公开
桃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2、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3、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4、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的宏观指导;制订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5、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通信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国家、省、市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7、拟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资源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8、负责推动全县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拟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负责无线电管理事务。
9、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负责落实市军民融合办交办工作。
10、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有关工作。
11、参与制订高新园区发展规划、发展政策;指导高新园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高新园区发展过程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工信局内设科室6个,所属二级机构3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综合法规股、经济运行股(综合利用股)、中小企业服务指导股、信息产业与信息化推进股。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桃源县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路管理办公室、电力执法大队、桃源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48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6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86.92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今年将上级补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统计,而去年没有纳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482.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2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86.92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今年将上级补助收入所对应的支出纳入年初预算统计,而去年没有纳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82.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8万元,占1.35%;卫生健康支出14.46万元,占0.58%;城乡社区支出70万元,占2.8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25.20万元,占93.66%;住房保障支出39.39万元,占1.5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60.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2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产权办改制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经费;工业统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工业统计工作经费;核减后勤服务编制2万元,主要用于核减后勤编制1名的工作经费;企业入规奖励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规模发展奖励;墙改办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墙改工作所需经费;省级制造强省专项8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制造强省专项支出;推新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推新工作所需经费;移动互联发展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移动互联企业发展经费;真抓实干奖励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真抓实干奖励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25.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16万元,增加9.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任务,增加费用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5次大型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2次“双推双培”银企服务工作会、1次全县推新工作会、1次工业统计工作会、1次中小企业“散乱污”环保工作会;培训费预算12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1次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及培训、1次增强企业统计员数据监测能力培训、1次企业入规和工业统计工作培训、1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及数据解锁业务培训、1次企业营销、素质提升等知识培训;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8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63万元,项目支出192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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