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意识形态领域和阵地管理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
3.统筹全县文艺事业规划和活动开展,推进文化大县建设。
4.负责下属文艺协会及会员的管理,负责县级会员的审批。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下属股级单位1个:文艺创作交流服务中心。核定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7人。下辖作家、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戏剧、诗词楹联、京剧、钢笔画、朗诵协会11个,各级会员89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万元,占55.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5万元,占38.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万元,占3.01%;卫生健康支出1.75万元,占1.29%;住房保障支出3.49万元,占2.5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3.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1.5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文化艺术活动奖励基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宣传家乡、弘扬正能量的优秀作品等方面;文艺协会事业发展经费10.50万元,主要用于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支出;协会管理和文艺惠民经费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送福、送春联等方面;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经费7.00万元,主要用于《桃源诗词》编辑支出;协会活动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各协会组织的如书法、美术、诗词楹联、摄影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36.36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上升0.25%,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中央及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做到非必要不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中央及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做到非必要不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00万元,拟召开会议4次,人数246人,内容为下辖11个协会主办的各项会议及活动;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本年度计划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2万元,项目支出5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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