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负责信访事务的受理、交办、转送,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承办中央、省、市及县本级领导交办件,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信访问题;群众超级上访;化解信访积案;开展“无上访村(社区)”创建;指导驻长、驻京接访劝返工作,完成特护期信访维稳安保任务,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追责建议。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信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办信网信复查复核股3个股室。无变动。全局核定编制13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工勤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信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1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1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1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78万元,占95.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万元,占2.16%;卫生健康支出5.57万元,占0.91%;住房保障支出11.40万元,占1.8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1.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核减后勤服务编制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人员费用等方面;积案化解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历年积累的上访案件的化解等方面;维稳特费200万元,主要用于特护时期社会稳定等方面;驻京驻长特费100万元,主要用于长期驻北京和长沙信访工作人员费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0.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信访事项协调会;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4次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信访业务培训;不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2万元,项目支出45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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