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桃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桃源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桃发【2019】1号文),桃源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2.拟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权限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4.拟订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五统一”)。
5.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6.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订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以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全县国土资源测绘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全县测绘标志维护。
10.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1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包含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负责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权属争议,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
13.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的转让(商品房预售许可除外)、租赁、抵押等工作;负责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的测算和收缴;开展与不动产权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14、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保障发展。
(1).用地报批。全年共批回用地2059.278亩,其中办理农转用、征收土地285.192亩。另经营性土地1481亩的成片开发方案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2022年度第五、第六、第七批次储备用地427.6亩已入窗审查,预计10月底能下达缴款通知书。完成桃源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工作,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由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并发放。
(2).征地拆迁。按照年初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今年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主要为新增储备地块和推市储备地块、净矿出让矿山及重大民生项目。现已全面完成1603号教育地块123亩、40户房屋的征地拆迁任务;全面完成抽水蓄能项目3700亩60户房屋的实物量清点,正在与业主方核对移民规划大纲;南区荷花路、雪涛路已启动征地拆迁,正在抓紧完成报批资料;长堰泵站项目已完成补偿范围放样;热市南方新材矿山公路征地拆迁已完成210亩的实物量清点,正在全面推进。
(3).土地收储推市。按照县委、县政府已批准实施的2022年土地储备计划,收储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今年共收购存量国有土地312亩,现有储备土地库存共计25宗256亩。因疫情和房地产市场下行等相关因素影响,今年已暂缓土地推市工作。
(4).空间规划编制。持续开展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多轮次修改完善我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汇交省自然资源厅,现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制定《桃源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等15个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稳步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中9个已完成初步方案编制;架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已通过市级评审;全面完成《城南区中部组团控规》编制工作;已启动25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招投标前期工作。
2.严格资源保护。
(1).耕地保护。
①扎实推进耕地恢复。今年,上级下达我县恢复耕地任务1.58万亩,加上2020年度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后耕地净流出减少需整改恢复任务0.1266万亩,为确保任务完成,我县下达全年整改恢复耕地任务1.9342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2.06万亩,超过上级下达任务指标,部分耕地已经落实作物种植并收获,耕地恢复工作得到《人民日报》和《自然资源报》的宣传推介。
②全面推行田长制。根据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出台《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设立县乡村网格四级田长,印发《桃源县县级田长会议制度》等配套制度、《桃源县田长制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和《桃源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常态长效监管制度》,并在各乡镇、村设立田长制公示牌,为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夯实了基础。
③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今年我县共11个占补平衡项目纳入省厅“回头看”行动,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6个项目已入库,其余5个项目已上报;积极推动架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目前该项目实施方案已报省整治局。其中2021年度旱改水项目已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总投资3970.96万元,工程施工费3279.93万元,规划新增水田2164.95亩。截至目前,该批次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2175亩,硬化各类型渠道39400米,生产道路19700米,硬化道路3300米。项目竣工后,将大大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扭转我县占补平衡水田指标不足的情况,实施效益明显。“旱改水”工作被《人民日报》纸媒宣传推介。
(2).矿产资源保护。
①矿山出让。热市镇太平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已完成挂牌出让,成交价为3.66亿元,现正在办采矿权登记发证手续;桃源县观音寺镇姚家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桃源县热市地下热水资源,两宗采矿权预计11月可完成出让;桃源县九溪镇白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架桥镇西凤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陬市镇荷花建筑石料用灰岩,此3宗采矿权出让前期资料已全部提交,预计年底前挂牌出让;架桥镇祠堂建筑石料用灰岩区、朝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目前已启动地质勘查工作。
②矿山生态修复。省厅下达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图斑面积126.3亩,实际修复总面积194.55亩,目前工程施工已全部完成,桃源县明月新材料和钱家坡矿石场水泥用灰岩矿关闭修复已通过县级验收,并向市局申报审核。狠抓绿色矿山建设,现已建成常德中材水泥有限公司魏家湾钙质泥岩矿、向家湾石灰石矿,桃源县天胜建材厂,桃源县明月鹏程矿业4家绿色矿山,全部通过省厅已建成绿色矿山“回头看”核查。今年8月,我县碎石矿山开采生态治理工作作为正面案例接受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调研得到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③排查封堵废弃矿硐。对涉矿8个乡镇进行全面排查,涉及废弃金矿硐共计184个,除后期将继续开采的7个矿硐外,已完成封堵矿硐和自然垮塌矿硐共计177个(其中自然垮塌矿硐29个,完成封堵148个),目前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④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对通知下发后仍发生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设置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线索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0元。通过一系列举措,逐渐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恢复治理和保护环境的共识。今年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9起,没收违法所得及处罚金额22.14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起。
(3).执法监察工作。
①狠抓违法案件查处。今年以来,执法大队与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联合开展执法活动2919次,出动执法人员11619人次,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4件(其中涉及土地案件19件,矿山案件5件),结案18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案件8件),罚没款126.0448万元,收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②落实卫片图斑填报。省、部级共计下发至我县的月度卫片图斑1537个,目前已完成1461个图斑上报工作,无一宗违法。今年9月,湖南省耕地“零违法”卫片执法工作座谈会在桃源召开,我县作为耕地“零违法”的县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③推进违法用地整改。2021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8个,完成销号53个;2021年国家卫片督察发现问题21个,完成销号11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图斑6个,已办理农转用手续2个,正在办理3个;2020年自然资源部督察发现问题44个,完成销号40个;2020年省级督察反馈问题9个,完成销号3个;存量月清“三地两矿”反馈问题27个,完成销号14个,剩余13个正在下力整改之中。
3.着力优化服务。
(1).优化窗口服务。
①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各类登记业务办结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4小时以内,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办即结,走在全市前列。
②全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启用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企业、个人、金融机构都可通过互联网收件平台办理业务、查询进度、查询登记信息,初步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③积极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对全县所有在建、预售商品房小区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基本情况,明确交房交证要求,研究下发《桃源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12月31日起,全县所有新建楼盘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14269本(不含农村宅基地),办理房屋查询证明11348份、自助查询3354人次。
(2).加强地灾防治。建立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保障信息通畅指挥调度及时;加大宣传力度,累计为群众发放地质灾害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办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宣讲堂农民一堂课,直接将灾害防治工作宣讲到村、到农户个人,提高人民群众应急处险能力;积极组织并督促全县28个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实施杨溪桥镇、漆河镇两个地质灾害点应急工程治理,完成西安镇西安村红岩湾组崩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申报前期工作,通过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实施“多测合一”改革。针对我县测绘行业的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桃源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成立桃源县“多测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监管共享平台、成立服务窗口、健全监管机制,明确了我县“多测合一”具体操作全流程,老百姓办事越来越便捷。4.落实信访办理。编制《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配合相关股室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诉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及时办理和进行书面回复,截止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10余次,办理局本级登记信访事项10件,受理各级交办信访件107件次,均已全部办结,有力维护了群众权益,确保了大局稳定。
4.“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和“六大专项行动”工作
关于“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我局关联的目标任务主要有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五好”园区攻坚行动、“四个十大”建设3项,关于“六大专项行动”,我局关联的目标任务有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和政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2项,现总结如下:
(1)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
①不动产登记方面。各类登记业务办结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4小时以内,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办即结,走在全市前列;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窗受理、一站办结”。所有登记业务只要资料齐全,都只需跑1次即可完成,证书可免费邮寄;为身体残疾、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的绿色通道,得到办事群众好评;大力精简涉企不动产登记流程,将企业不动产登记转移业务精简为申请、领证两个环节,其余环节内部合并办理,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
②规划管理方面。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所有公共建设项目都在湖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进行审批,项目审批时限缩短为3-5天,项目建设审批全流程提速超过30%。
(2)“五好”园区攻坚行动。加大园区土地管理,强化土地整改,狠抓节约集约用地,助力“五好”园区建设。截至目前已有2宗批而未供土地完成整改,面积54.15亩,整改比率为39.42%,达到了省厅要求35%以上的整改要求;闲置土地已全部完成整改,面积148.5亩;21宗低效(空闲)用地已完成整改,总面积1308.45公顷,整改比率为51.6%,达到了省厅要求35%以上的整改要求。
(3)“四个十大”建设。桃源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占地总面积139.962公顷,用地预审与选址已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于2022年10月19日获批,目前正在着手先期用地申报的资料准备工作。
(4)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我县今年城镇更新专项提质任务是实施一批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编制、详细规划编制,进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1.总体规划方面。《桃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基本完成总体规划大纲、14项专题研究的初步成果及4项专项规划初步方案编制,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上级统一时点要求进行规划编制和数据汇交。2.乡镇规划方面。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预计11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3.村庄规划方面。2018年至今我县共完成343个村庄规划初步方案,今年已完成60个村庄规划提质“回头看”工作。
(5)政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1.全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启用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企业、个人、金融机构都可通过互联网收件平台办理业务、查询进度、查询登记信息,初步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与县政务中心积极协调,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迁移至县政府机房,部署在政务外网上,既落实了上级系统迁移的工作要求,又为今后的部门信息共享打下了良好基础,走在了全市区县的前列。2.积极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按照省、市、县化解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对全县范围内“问题楼盘”进行了再排查。报县政府同意,将马鬃岭爱鑫财富广场、县城中区征拆安置户两个遗留问题纳入化解范围。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两个遗留问题都分别制定了处置方案。认真落实“交房即交证”改革要求,对全县所有在建、预售商品房小区进行了全面摸排,掌握了基本情况,明确了交房交证要求。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下发了桃源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12月31日起,全县所有新建楼盘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共41个机构,核定全额拨款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40个。事业机构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37个,自收自支机构2个。共有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12个二级机构即桃源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工业集中区分局、桃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征稽所、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桃源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桃源县规划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规划展示馆、桃源县规划测绘站、桃源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和28个基层自然资源所,现有人员232人【其中在职人员202人(含自收自支人员24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5人,遗属人员5人。】
(二)决构成算单位。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桃源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桃源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3、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5、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9575.0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755.46万元,减少10.73%,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收入减少。
2022年度支出总计39575.0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755.46万元,减少10.73%,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966.11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50.61万元,占32.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21.09万元,占67.04%;其他收入94.41万元,占0.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57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9.23万元,占7.33%;项目支出36675.8万元,占92.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480.6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4642.57万元,减少10.52%,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48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42.57万元,减少10.52%,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5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84%,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81.78万元,增加179.62%,主要是因为土地收储成本减少以及矿山成本类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5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53万元,占1.66%;卫生健康(类)支出73.2万元,占0.55%;城乡社区(类)支出5035万元,占37.69%;农林水(类)支出52.89万元,占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645.1万元,占57.23%;住房保障(类)支出125.49万元,占0.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205.03万元,占1.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535.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59.53万元,其原因是财政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安排部分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2.98万元,决算为16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调入差别;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50.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0.05万元,决算为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调入差别;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万元,决算数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别,说明预算安排合理;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5.37万元决算,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08.32%,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52.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9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别,说明预算安排合理;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物支出(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124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物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48.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物支出(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合并计算;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89.57万元,决算为168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935.17万元,决算为4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是阶段性的工作,费用支出按实施进度支付,部分工作还没达到支付条件;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47107.46万元,决算为172.6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农田补划、占卜平衡及开垦费项目等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发生变化,无法预计;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38.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
年初预算为5420.18万元,决算为2,00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确权调查项目当年未实施;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554.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08.32万元,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985.98万元,决算为972.7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6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项目,按进度付款;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07.32万元,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215.45万元,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22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含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完成预算的8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含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完成预算的8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公务接待费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中列支;与上年对比减少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不发生相关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无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0个、来宾2400人次,主要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规划管理以及单位综合事务中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9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我单位无公车编制,没有配备公务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21.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612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万元,项目支出26101.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2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上级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202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8.66万元,降低56.47%。主要原因是:决算一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中列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8.3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召开会议25余次,涉及人数1800余人,内容为卫片监察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次土地调查等各类业务安排会议以及党建学习、全局综合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会议,用于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和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三类会议或部门会议标准控制相关会议费用支出;开支培训费17.4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参加培训人数380余人次,内容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地理测绘信息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安排相关支出预算,通过培训我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得掉了进一步提高。未主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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