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为城市路灯的管理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县城内路灯的设计、安装、亮化、维护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路灯管理站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修班。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路灯管理站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86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18万元,减少2.51%,主要是因为减少了楼宇亮化维护等维护类项目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6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0.9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6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1万元,占14.71%;项目支出734.31万元,占85.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86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18万元,减少2.51%,主要是因为减少了楼宇亮化维护等维护类项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18万元,减少2.51%,主要是因为减少了楼宇亮化维护等维护类项目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万元,占1.2%;卫生健康(类)支出4.39万元,占0.51%;城乡社区(类)支出838.66万元,占97.41%;住房保障(类)支出7.53万元,占0.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0.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小。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8.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大。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小。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小。
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类)。
年初预算为858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大。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73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大以及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37万元,减少6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项目,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个、来宾65人次,主要是路灯、亮化管理工作日常业务活动及一般职能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06万元,降低83.0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大、实行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1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安全用电、路灯维护技能培训;全年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路灯维护、巡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44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力量不足,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2、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固定资产已报废未及时进行清理。主要原因是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3、路灯维护经费不足。主要原因是维护经费未按标准拨付以及每年新增亮化设施的移交程序不规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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