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发布时间:2022-03-11 09:00 【字体:

 

 

 

2022年度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0、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3、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主要负责全县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农村承包地管理及纠纷调解仲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财务审计、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农村产权交易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会核定,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内设部室8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所属事业单位。内设部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农民权益维权服务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部、村级财务指导部、农村土地承包服务部、农村宅基地改革指导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部。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19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3名,纪检员1名;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8名,副股级职数1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目前我单位在编在岗人员18名。退休干部9人、企业退休再就业援助人员1人,遗属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32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5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328.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9万元,农林水支出28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9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较去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8.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万元,占5.22%;卫生健康支出7.49万元,占2.28%;农林水支出286.77万元,占87.40%;住房保障支出16.73万元,占5.1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3.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对离退休干部发放节日慰问品、对去世的离退休干部吊唁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遗属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4.5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及仲裁工作等方面;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及纠纷调处工作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改革和现场执法等方面;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支出20.74万元,主要用于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等方面;土地确权专项资金支出45.8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档案整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9万元,上升18.6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6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45人,内容为消除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及纠纷调处等工作;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65人,内容为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54万元,项目支出94.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上传附件)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预算-第二轮整改完成版.docx

桃源农村经营服务站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第二轮整改完成版.xlsx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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