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桃源县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桃源县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桃源县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指导各乡镇团委和县直团组织、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策划并实施全县大型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县共青团信息宣传工作。
负责青工、青农战线先进青年人物、先进青年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县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青年开展科技学习、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全县希望小学的争取、建设资金的筹集、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办理希望工程助学金的管理和划拨工作;负责上报希望工程救助对象;办理希望工程办公室日常事务。
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倡导并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表彰工作的指导;推进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与发展等。
在县综治委领导下,负责开展青少年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负责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实施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团县委内设办公室。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团县委共有行政编制数5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桃源县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7.3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8万元,减少13%,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疫情影响以及厉行节约的原则逐渐减少公用支出及活动支出。
2021年度支出总计77.38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8万元,减少13%,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疫情影响以及厉行节约的原则逐渐减少公用支出及活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58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84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60.69万元,占83.3%;项目支出12.15万元,占1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3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2万元,减少9%,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疫情影响以及厉行节约的原则逐渐减少公用支出及活动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3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2万元,减少9%,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疫情影响以及厉行节约的原则逐渐减少公用支出及活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2万元,减少4.6%,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疫情影响以及厉行节约的原则逐渐减少公用支出及活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预算(类)支出6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1.65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数为109.55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6万元,占支出的87.5%。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82万元,占54.6%。年初预算5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9%,疫情期间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68万元,占32.4%。年初预算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疫情期间项目资金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8.17万元,占12.8%。年初预算为0,增加预算8.17万元。超预算执行。疫情期间增加其他防疫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0.09万元,占0.02%;年初预算为0,增加预算0.09万元。超预算执行。疫情期间增加其他防疫等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厉行节约及减少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度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核算不准确不严谨。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1.65万元,占2%;2021年度年初预算数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和年初预算数相差0.32万元,基本持平。原因是核算欠精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4.5万元,占6.5%。2021年度年初预算数为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决算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控制在10%之内。原因是核算准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9万元,较去年63.88万元总体减少3.19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活动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较去年54.96万元减少1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6万元、津贴补贴8.86万元、奖金10.8万元、伙食费2.39万元,养老保险2.93万元,医疗保险1.65万元,住房公积金4.5万元;其他对家庭个人支出0.81万元。公用经费1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较去年增加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2万元,物业管理费2.3万元、培训费0.01万元、接待费1.05万元、劳务费3.23万元,委托业务费费3.94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3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末没有决算;与上年相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去年此项同样没有预算,也没有决算。预决算均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减少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年末没有决算;与上年相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去年此项同样没有预算,也没有决算。预决算均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278人次,主要是公务接待及其开展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加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劳务支出以及3.23以及委托业务费3.94万元。2021年本年预算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执行率169%,原因疫情期间增加青少年防疫经费4.69万以及线上联络电信费2万元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01万元,用于开展共青团知识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无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84万元(不含结转下年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评价良好。各项支出合理合规。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无项目绩效自评无得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无专项评价故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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