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8 10:25 【字体:

2022年度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具体部署,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二)协调推进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相关工作,为县政府下达重点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

(三)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等工作。

(四)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的沟通联络、进度调度、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成效及作用评价工作,对县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

(六)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于2019年机构改革时由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更名而来,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的二级机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现核定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决算收、支总计各103.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37万元,减少33.97%,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1万元,占83.38%;项目支出17.24万元,占16.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03.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37万元,减少33.97%,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68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12万元,占85.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万元,占6.01%;卫生健康(类)支出2.56万元,占2.47%;住房保障(类)支出5.84万元,占5.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88万元,支出决算为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专项资金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6.24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4%,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37.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该支出,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3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一直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增加0.36万元,增长47.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重点建设项目多,上级来我县检查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但一直以来我中心都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违规接待及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该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本年度本单位使用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87人次,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年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外事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0.6万元,降低66.25%。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单位未召开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单位未开展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及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附件

 

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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