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并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本部门范围内的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消防安全与救援工作等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其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社会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信息中心12个股室,下属还有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3个财务独立核算的副科级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本级以及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116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66万元,增长26.86%,主要是因为招考招聘等专项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6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98万元,占80.76%;项目支出224.14万元,占19.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16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66万元,增长26.86%,主要是因为招考招聘等专项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4.61万元,增长25.21%,主要是因为上年度部分费用在本年度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7.88万元,占95.0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7万元,占1.74%;住房保障(类)支出34.74万元,占2.9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5.68万元,预算调整69.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73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91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88.75万元,支出决算为8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7.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49.22万元,支出决算为4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0.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4.74万元,支出决算为3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及奖励金。公用经费26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9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0个、来宾1358人次,主要是接待来访来客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2.29 万元,降低26.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15万元,用于召开人社系统业务工作会议1次,人数150人,开支1.65万元,内容为布置各项人社业务工作及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三支一扶人员座谈会”2次,人数18人,开支0.5万元,内容为了解三支一扶人员思想工作情况;开支培训费2.38万元,用于开展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定级晋升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文明礼仪培训,用于提升干部素养;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比例(无法计算,因为采购支出总额为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年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及评价工作。决算编制工作井然有序,确保“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不断提高决算数据质量。
本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后,随即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支出评价,工作组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逐条进行自查自评。总的来说单位各项工作推进良好,但基础有待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不具体,需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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