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9 15:28 【字体:


2022年度

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开发沼气资源,建设沼气工程,发展沼气生态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四)负责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微水能及其他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推广省柴节煤技术和相关器具,指导农村节能工作开展。

(六)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后续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完成国家、省农村能源建设试点县工作任务。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沼气建设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22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仅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无下属机构或单位。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人,2022年末在编在岗人员4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1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64.9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55.9万元,减少25.32%,主要是原因压缩了公用经费,减少了项目经费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合计1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64.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合计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万元,占47.6%;项目支出86.4万元,占5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9万元,减少25.32%,主要是因为压缩了公用经费,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2021年度减少55.9万元,减少25.32%,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公用经费,二是减少了项目经费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1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1万元, 2.61%;卫生健康(类)支出1.74万元,占1.06%;节能环保(类)支出123.29万元,占74.77%;农林水(类)支出32.37万元,占19.62%;住房保障(类)支出2.98万元,占1.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4.31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5、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9.26万元,支出决算为6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6、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4.03万元,支出决算为5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7、农林水(类)农村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8、农林水(类)农村农业(款)其他农村农业(项)。

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5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1%,主要包括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7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3万元,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02万元,减少0.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做到非必要不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3万元,占67.6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占32.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2个、来宾260人次,主要是其他县能源办与上级机关业务来往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主要是公务出行租车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收入与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1万元,用于召开安全生产会,人数4人,内容为传达安全生产相关精神和注意事项;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吸污车,用于秸秆收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立足单位职能职责,通过整合各级各类资金,推进桃源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实现长足发展,使财政资金效益发挥最大化。一是全面推进后续服务,今年安排了8名技术员分10个片区全面推进农村沼气后续服务工作,实现包干包片,各负其责,在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的同时也起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效果。全年下发8次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文件,并出台了《桃源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4次,下发沼气工程隐患排查整改交办函16份,共为500多户用沼气提供了后续服务,为200多口缺少发酵原料的沼气池提供秸秆沼气发酵原料;二是打造了剪市镇剪家溪村后续服务示范村,以点带面,采取技术员联村负责,能源服务中心给予补助的方式对沼气池进行维护维修,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三是积极完成了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app小程序的上传工作。四是大力狠抓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结合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入乡进企进行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

组织对“农村沼气后续服务”1个项目开展了专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秀。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全年开展节能环保专项工作经费缺口很大,只能由我中心多方筹措资金解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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