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桃源县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桃源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桃源县政协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桃源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桃源县政协办公室是政协桃源县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桃源县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
(一)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专题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四)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五)联系和指导全县各级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六)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八)负责接待来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九)负责县政协政务公开工作。
(十)承办县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桃源县编委办核定,政协桃源县委员会由办公室、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委员学习联络委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政协云服务中心组成;县政协系县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经费来源由县财政全额拨入,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编委办核定编制共2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9人,其中行政编制在岗人员43人,工勤编制在岗2人,事业编制4人。另外退休人员36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遗属人员1人。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政协办公室2022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有桃源县政协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132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3.75万元,减少20.64%,主要是因为实行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2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92万元,占85.1%;项目支出196.91万元,占1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32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3.75万元,减少20.64%,主要是因为实行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1.66万元,减少10.9%,主要是因为实行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1.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86万元,占87.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2万元,占5.34%,卫生健康(类)支出28.6万元,占2.16%,住房保障(类)支出69.85万元,占5.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7.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2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37.66万元,支出决算为92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公用经费中预算物业管理费额度小,本单位增加物业管理费的支出,导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
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桃源县政协十四界二次会议增加委员培训环节,导致政协全会费用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
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1.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视察、调研的开支以及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委员在外培训项目取消减少了本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62.0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政协云平台运行经费、调研及宣传工作经费、提案督办、物业管理费、等方面减少支出以及部分支出如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在决算中反映在行政运行类中。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年中调整预算1.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支出年初没有列入预算,是因为该笔资金在年底慰问退休老党员、干部。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年中调整预算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支出年初没有列入预算,是因为年中对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出现不确定性。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70.52万元,支出决算70.5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按照预算数执行。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28.6万元,支出决算28.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按照预算数执行。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69.85万元,支出决算69.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按照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4.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2.27万元、津贴补贴139.07万元、奖金245.29万元、绩效工资9.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万元、住房公积金69.85万元、伙食补助费24.61万元及生活补助2.82万元;公用经费23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2%,主要包括办公费46.22万元、印刷费21.24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4.35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物业管理费43.37万元、维修(护)费1.62万元、会议费2.69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3万元、劳务费1.62万元、工会经费5.42万元、福利费2.42万元、其他交通费50.76万元(基本为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8万元(主要是食堂服务费、老干活动经费、党建活动经费等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44.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4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行励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3.87万元,减少55.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行励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购买公务车的采购预算,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购买公务车的采购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务车已全部上交,无公务用车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已全部上交,无公务用车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安排,因此无收支情况。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4个、来宾1012人次,主要是外地政协机关委员及上级领导来我县学习、考察、调研以及我县各级政协委员调研、汇报等工作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根据改革要求,我单位车辆已移交县机关事务局,没有公务用车,所以没有发生以上费用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3.64减少12.84万元,减少5.27%。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公用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69万元,用于召开8次会议,人数240人,内容联络处组负责人会议4次,每次人数30人左右;政协专干会议4次,每次人数30人左右;开支培训费5万元,用于开展2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政协委员及专干培训和提案、监督工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0〕4号)文件要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桃源县委员会对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协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政协桃源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瞄准全省十强、决胜全面小康”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4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还需加强,;
2.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具体;
3.预算管理工作还需继续推进;
4.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2.完善绩效目标体系,提高绩效目标约束力
3.细化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一是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如加强经费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等。二是单项的管理制度,如加强办公费、电话费、邮资费等管理制度。三是相关性的管理制度,如公务接待制度等。这样,从单位内建立起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并且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堵塞漏洞,节约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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