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25 15:35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实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县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维修资金(危房鉴定)服务部、公租房服务部、房地产开发服务部、保障性住房建设部、租赁服务部、信息档案服务部、房产测绘所,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下属二级机构分别是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区房屋管理所、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陬市房屋管理所、桃源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白蚁防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1).xls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501.0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208.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82.37万元,减少24.50%,主要是因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292.3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20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1.02万元,占98.39%;事业收入101.28万元,占1.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5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80万元,占11.26%;项目支出7544.29万元,占88.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99.8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208.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9.33万元,减少19.77%,主要是因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5.64万元,增长4.71%,主要是因为住房保障资金和老旧小区改造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及其他住房保障性支出及时结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04万元,占1.11%;卫生健康支出29.73万元,占0.35%;城乡社区支出805.62万元,占9.5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65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74,53.62万元,占88.7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55.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9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计算比例。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行政运行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96万元,支出决算为6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行政运行。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7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56.07万元,支出决算为68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02.20万元,支出决算为8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包含了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6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1万元,完成预算的47.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完成预算的6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2万元,减少6.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2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上年相比减少4.88元,减少(增长)101.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缩减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0万元,占70.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2万元,占29.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5个、来宾1150人次,主要是乡镇来本单位办事、开会;上级领导来单位检查相关事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2万元,主要是油费、保险、维修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62 万元,降低84.78%。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规模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白蚁防治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00.96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进一步规范房屋测绘,推动白蚁防治方式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绿色防治工作,提高白 蚁防治的技术含量,计划白蚁防治预防施药面积万45㎡,白蚁灭治万0.8㎡;完善配套,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加强对租赁补贴发放对象的资格审核,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计划发放租赁补贴户数1200;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老旧小区改造面积49.81万㎡,改造户数4460户;推进公租房建设,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计划公共租赁住房新建总面积34850㎡,新建户数697户。单位基本支出控制在956.79万元之内,其中“三公”经费控制在17万元内,项目支出按项目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754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1.部门在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着数据采集不充分,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数据采集不足,导致准确的决策难以得到,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预算执行中的风险。其主要原因是监督措施不力,尽管有很多监督措施,但是监督措施不力,管理层的审核能力不足,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2.目标设定不清晰、监督不力、评价不公正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规范不明确,决策层对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不重视。

3.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绩效管理模式不完善,导致具体的业务活动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考核,也无法准确地评估工作的效果。其原因主要是未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的相关法规和管理流程,未明确责任主体及其激励。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按中国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棚户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保障性安居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公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为解决城镇低收入者、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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