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异地开发移民扶贫、世行贷款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安居温饱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3、组织协调搞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项目申报和实施。
4、组织县级机关、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欠发达乡村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5、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乡村的科技进步。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乡(镇)、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7、指导帮助贫困乡村,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
8、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9、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10、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11、认真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内设3个股室,包括综合股、规划财务股、贫困监测股。本单位在编人员22人,包括事业编制13人,行政编制9人。
2、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086.8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22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24.28万元,减少52.06%,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上级衔接资金根据县分配方案由县财政直接下达到各部门,不再由我局支付。
2022年度支出总计508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24.28万元,减少52.06%,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上级衔接资金根据县分配方案由县财政直接下达到各部门,不再由我局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85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8.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08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08万元,占11.48%;项目支出4502.81万元,占88.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508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24.28万元,减少52.06%,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上级衔接资金根据县分配方案由县财政直接下达到各部门,不再由我局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8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24.28万元,减少52.06%,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上级衔接资金根据县分配方案由县财政直接下达到各部门,不再由我局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8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1万元,占0.38%;卫生健康(类)支出8.28万元,占0.16%;农林水(类)支出5044.75万元,占99.17%;住房保障(类)支出14.2万元,占0.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6.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8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代发2021年终考核优秀奖励。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四舍五入导致的。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85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38.7元,支出决算为11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
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
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2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6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的业务,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的业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17.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470人次,主要是各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3.08万元,减少42.79%。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计划对食堂和会议室进行了维修改造,由于时间问题只完成食堂的改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52万元,用于对县直部门、乡镇对乡村振兴工作及结对帮扶等工作的业务培训,人数5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一户一画像”,全面摸排返贫风险。全县共新纳和再标识监测户504户1418人,所有新纳入对象全部落实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多轮动态调整后全县共有脱贫户18224户53225人,监测户1320户3270人,其中已消除风险541户1389人,未消除风险779户1881人。“一户一故事”,全面提升帮扶成色。组织召开了5次全县性的帮扶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市乡村振兴局专家现场指导,全面提升结对帮扶工作水平。组织所有帮扶干部入户广泛宣讲帮扶政策、耐心解释政策、帮助解决问题;印制“连心牌”20000个,悬挂在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家中醒目位置;印发20000本到户政策口袋书,与监测帮扶手册一并放入帮扶户家中;组织召开大小“屋场会”1200余场,宣讲帮扶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协调解决大小问题3000余个。
2.坚持保障到位,落实政策不漏一人。一是教育保障到位。落实学生资助“全覆盖”,上学期共资助21666人次2227.24万元,深入开展控辍保学与送教上门;二是安全住房保障到位。共摸排鉴定41187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状况,住房安全户数40771户,其余416户纳入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10月底可全面竣工;三是基本医疗保障到位。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46885人,资助金额1237.84万元,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持续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费用综合报销比例73.1%;四是健康帮扶到位。规范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和四类慢病服务管理,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一对一的家庭医生签约,分季度对四类慢病患者进行免费随访,截至目前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四类慢病随访约3.4万人次;五是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开展24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建设,受益人口约4万人,其中脱贫人口2112人,完成49处工程维修养护任务,受益人口33.32万人;六是社会保障到位。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8583人,1至9月累计救助 17030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279.8万元。
3.产业就业并举,有效保障稳收增收。一是提升产业帮扶。在对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的经营状况实行“等级制”与“巡查制”管理,确保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调整优化产业帮扶模式,落实“两有”监测户每户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生产资料的直接帮扶措施,“两有”监测户和脱贫户产业直接帮扶措施2条以上;二是强化就业帮扶。对所有外出务工脱贫户、监测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完成乡村振兴车间建设179家,吸纳脱贫人口1042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915个,全部通过县财政“一卡通”按月打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并对就业务工信息、乡村振兴车间务工、公益岗位的信息准确率和真实性每半个月进行1次电话抽查并通报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没有将2021年结转指标和专项资金编入年初预算,导致预算编制不完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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