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7-14 15: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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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主要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对个体工商户、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商标注册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管理。

(二)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

(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七)承担辖区内计量管理工作。

(八)承担辖区内标准化管理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十)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内酒类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查处辖区内价格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并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2022年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本局内设1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信息中心)、办公室(人事)、办公室(财务)、法规股、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事股(生产)、食品安全监督管事股(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生产办)、标准计量股、机关党委副书记联系个私协、离退休人员服务办、个私协、离退休人员服务办公室、机关工会、后勤、消委、监察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局(原执法队)、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7个基层所(浔阳所、漳江所、陬市所、龙潭所(原理公港所)、漆河所、茶庵铺所、三阳港所)。现有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人,工勤编制24人,事业编制109人(其中锁定事业编制73人)。实有在职人员226人(行政人员146人,机关后勤12人,事业人员6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178人,离休配偶及遗属19人,再就业对象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为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桃源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检测检验中心、桃源县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陬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漆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茶庵铺市场监督管理、桃源县三阳港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069.5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74.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9.96万元,增加11.64%,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增加。

2022年度支出总计5069.5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9.96元,增加11.6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9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0.83万元,占94.8%;其他收入244.08万元,占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06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06万元,占75%;项目支出1267.52万元,占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25.5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464.38万元,增加9.6%,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25.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4.38万元,增加9.6%,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08万元,减少1.91%,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25.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25.33万元,占87.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63万元,占7.12%;卫生健康支出94.52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162.03万元,占3.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79.83万元,追加预算645.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2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华2020-2021年PCT国际专利资助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预资助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2021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奖励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2022年1-6月伤残抚恤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67.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2022年预算工资津补贴调资部分。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追加市场监管制式服装配置管理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274.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市场监管局烟草市场整顿打假破网行动市场局协办经费等项目补助。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9.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及升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城创建工作经费。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6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余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2022年1-6月伤残抚恤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8.8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12.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的死亡抚恤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4.52万元,支出决算为9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12.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加的应收应付类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0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3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83.9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XX%,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都未发生该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7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部门之间工作联系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3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级检查、部门之间工作联系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4万元,完成预算的7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车辆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86万元,减少2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车辆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6万元,占26.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4万元,占7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7个、来宾367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部门之间工作联系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4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用车保有量为9辆(其中执法执勤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9.93 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6万元,用于召开工作例会、座谈会等会议,人数440人,内容为工作例会及八一节、重阳节座谈会等;开支培训费0.9万元,用于参加上级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新招公务员参加培训;今年未举办春节、元旦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175.42万元(含省、市级拨付专项,因省、市级专项已单独自评并上报,故不再在项目绩效自评中赘述,仅对县级项目做绩效自评综述),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派出机构“桃源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2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出色履行职责和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我单位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自评得96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抽检2400批次,出具报告2400批次,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食品抽样信息公示率完成100%。本年县级抽检任务完成较好。二是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18次,完成药品安全监管数量1034家,专项整治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交办企业整改率、辖区食品、药品企业监管覆盖率均为100%,三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6次。宣传活动群众知晓率90%。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确保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公众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层食品监管普遍任务重、压力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基层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急需提升,检测设备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二是利用食品抽检及监管工作,促进全县食品安全经营者懂法、守法,诚信经营。

特种设备检测及监管执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完成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2000台,压力管道1500米,液化气瓶、氧气、乙炔气瓶20000瓶,危险化学品充装、油气输送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管单位21家,一般监管单位检查114家,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114份,安全生产月宣传发放宣传单6000份。二是按计划完成特种设备监察工作任务,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重点监管单位检查率及一般监管单位抽检率检查率100%,隐患整改率100%,监管情况上报的及时率100%。特种设备事故零发生率,减少对较大和一般事故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特种设备监管普遍任务重、压力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基层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急需提升,执法装备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打击非法集资、打击传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发明专利申报补助、产品质量抽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年初目标任务检查全县投资咨询公司、非速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寄卖行15家。二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打击传销专题宣传活动2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5次。三是培育指导企业发明申请专利240件。四是完成农资、成品油、建材等产品质量抽检160批次。五是开展2022年度计量器具等强制检定2990台。六是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处置不合格产品、发明专利申请量任务完成率、宣传活动覆盖率、产品质量抽检完成率均为100%。七是全年帮扶企业利用专利向银行融资贷款5628.5万元促进企业发展,非法集资、传销活动得到了遏制,本县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及食品产业健康程度到了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2022年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绩自评表.xls

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2022年特种设备检测及监管执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2022年度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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