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度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县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考核。
(八)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对县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
(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稿;负责起草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组织起草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十一)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十三)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情况。
(十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联系驻桃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依法承担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重组和新设各类金融机构的组织协调,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指导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值班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值班室)、秘书组、机要室(政务信息技术组)、社会发展组、督查室(桃源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综合信息组(桃源县人民政府经济调研室)、政工人事组、机关事务组(财务室)、县长热线办公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办公室)、为民办实事办公室、城镇管理组、金融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桃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桃源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1396.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51万元,减少4.2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调减(取消年底综治、文明奖)和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6.2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9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2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396.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51万元,减少4.2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调减(取消年底综治、文明奖)和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51万元,减少4.22%。,主要是因为人员年底绩效、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收入、支出都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5.17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05万元,占4.9%;卫生健康(类)支出27.76万元,占2%;住房保障(类)支出65.22万元,占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4.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9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9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包括年中追加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中预算追加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中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数一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充分合理。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中预算追加为83.17万元,支出决算为83.17万元,完成年中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数一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充分合理。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中预算追加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数一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充分合理。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数一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充分合理。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数为68.05万元,支出决算为6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充分合理。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7.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的主要原因:预算充分合理。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5.22万元,支出决算为6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的原因:预算充分合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1%,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抚恤费等。公用经费44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物业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镜)事项;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0.88万元,增长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县接待标准提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5个、来宾931人次,主要是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调配使用,本单位本年度未列支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35.85万元减少90.39万元,降低16.8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20%以及项目经费减少30%。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开支会议费9.38万元,用于召开全县政府所管工作各线会议,人数5万多人次,内容为农、林、水、医疗、卫生防疫、道路交通、文化教育、招商引资等;开支培训费0.63万元,用于新录用公务员初任业务培训及秘书组“业务小能手”写作公文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激动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知情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洽谈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本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自评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地方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修理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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