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民教育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全县农民教育培训长、中、短期规划。
(二)组织实施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办法和标准,对全县农民教育培训进行督导考核。
(三)负责协调和督促全县涉农部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监督和统计全县涉农培训资金。
(四)开发农民教育培训课程,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农村成人学历教育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整合全县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培训股、财务股三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本级。
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12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5万元,增长33.4%,主要是原因:1、增拨了在职及退休人员2021-2022年基础绩效奖金收入,2、增拨了在职干部普调工资收入,3、较上年增加了“一村一人”培训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4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3万元,占84.05%;项目支出20.48万元,占15.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12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5万元,增长33.4%,主要是原因:1、增拨了在职及退休人员2021-2022年基础绩效奖金收入,2、增拨了在职干部普调工资收入,3、较上年增加了“一村一人”培训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2.15万元,增长33.4%,主要是原因:1、增拨了在职及退休人员2021-2022年基础绩效奖金收入,2、增拨了在职干部普调工资收入,3、较上年增加了“一村一人”培训收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万元,占0.16%;教育(类)支出20.48万元,占15.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9万元,占4.9%;卫生健康(类)支出2.57万元,占2.0%;农林水(类)支出92.82万元,占72.28%;住房保障(类)支出6.05万元,占4.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教育(类)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20.48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6.29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0.82万元,支出决算为8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05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08万元、津贴补贴12.64万元、奖金29.39万元、伙食补助费2.85万元、养老保险缴费7.93万元、基本医疗缴费2.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住房公积金6.05万元、生活补助0.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公用经费17.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3%,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0.44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3.11万元、培训费0.4万元、劳务费0.96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51.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5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经费支出,部分预算的业务联系活动未开展,与上年相比增加0.36万元,增加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工作联系较上年有所增加以及上年部分招待费用支出是按低于现接待标准执行的。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全年公务接待39批次,118人次,主要是农民教育工作业务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4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了管理制度及措施,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度各项绩效指标,农民教育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按年初计划有序执行,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取得的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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