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主要职责:
1.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对个体工商户、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商标注册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管理。
2.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3.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
4.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5.承担辖区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6.承担辖区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7.承担辖区内计量管理工作。
8.承担辖区内标准化管理工作。
9.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0.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11.承担辖区内酒类管理工作。
12.承担辖区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查处辖区内价格违法行为。
13.负责本部门党建工作。
14.承担本部门扶贫工作。
15.承担并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桃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是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测试,计量技术基础建设,授权范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及鉴定,生产许可检验,在用产品安全性能与质量评价,产品继续使用性能与条件评价,政府委托产品安全检查,检测技术方法研究,检测人员培训,相关委托检验与社会服务。
(2)机构设置。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2024年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本局内设1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信息中心)、办公室(人事)、办公室(财务)、法规股、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事股(生产)、食品安全监督管事股(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生产办)、标准计量股、机关党委副书记联系个私协、离退休人员服务办、个私协、离退休人员服务办公室、机关工会、后勤、消委、监察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局(原执法队)、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7个基层所(浔阳所、漳江所、陬市所、龙潭所(原理公港所)、漆河所、茶庵铺所、三阳港所)。现有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人,工勤编制24人,事业编制109人(其中锁定事业编制73人)。实有在职人员220人(行政人员155人,机关后勤12人,事业人员5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185人,离休配偶及遗属1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
2、桃源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检测检验中心、桃源县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陬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漆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茶庵铺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三阳港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84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45.8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2.48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232.48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84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29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7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去年减少174.3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140.76万元,原因是相关项目费用减少,基本费用减少33.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84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4.55万元,占85.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81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21.31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65.73万元,占4.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156.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93.0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93.06万元,主要用于打击非法集资、打击传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发明专利申报补助、产品质量抽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经费、 基层所建设及机关门楼外墙走廊和屋顶维修、检测中心设备租借分期款、 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桃源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检测检验中心、桃源县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陬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漆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茶庵铺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三阳港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0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63.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24万元,上升6.3%,主要是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桃源县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检测检验中心、桃源县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陬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漆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茶庵铺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县三阳港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0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84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35万元,项目支出693.0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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