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关于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机制,加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11、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县爱国卫生运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县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桃源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内设股室12个。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股)、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股、法制与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公共卫生股、医政医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工作股、中医药管理股、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卫健局部门本级及所属7个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信息中心、献血办、中医药推广指导站、健康教育所、药具站、妇幼保健服务站)、4个县直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个社团组织(县计划生育协会)和34个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789.5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80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366.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611.3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2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194.032万元,本年预算为全口径预算,去年预算中未包含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789.522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 26629.492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194.032 万元,主要是去年预算支出中未包含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6783.0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2万元,占 0.37 %;卫生健康支出 26622.992 万元,占 99.4 %;住房保障支出61.81万元,占 0.2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3642.08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23147.44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卫生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计划生育专项等,其中:专项商品与服务支出11179.1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等方面;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11968.302 万元,主要用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扶助与奖励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计生协会等 47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14.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06万元,比上年上升22.67%,主要是增加机关食堂劳务费和二级机构的人事招聘的其他商品与服务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计生协会等 47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0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继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政策,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50 万元,拟召开 三类 会议,人数 10000 人,内容为基本公卫工作布置会、基妇工作考核布置会、财务工作总结会等;培训费预算 50 万元,拟开展 60次 培训,人数 12000人,内容为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公卫操作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党建知识、财务报表填报等;拟举办 “5.12”护士节、“10.1”国庆节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4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1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350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2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329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24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 77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6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6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7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6789.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642.08万元,项目支出23147.442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关于预算报表与说明的收支差情况:本说明中的收入不包括基层卫生机构的业务收入在内,而公用经费包含基层单位。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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