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1 15:25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桃源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路政管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行政职能。主要职责是:

1.参与拟订全县公路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2.协助开展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及后评估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实施主体推进规划实施。

3.承担干线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小修养护工作,指导乡(镇)、村开展乡道、村道养护工作。

4.参与全县公路建设、改造、养护年度建议计划初步审核事务性工作和承担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全县公路建设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目标管理考核。

6.参与全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市场监管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全县公路路网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8.承担全县公路行业统计信息调查、技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智慧公路和信息化等事务性工作。

9.承担所辖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和标志标线管理、指路体系建设,维护公路路产路权、服务设施,配合制止各类侵占公路(公路用地)、破坏公路设施等行为。

10.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桃源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作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县编委办核定,中心内设置职能股室8个,养护道班12个,2个养护工区,1个治超站。核定行政编制3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126名,实有在职人员172人,退休151人、遗属52人。车辆编制0台,实有小车0台。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职能股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计划统计部、安全应急事务部、公路建设部、公路养护部、路产路权事务部,下属有养护道班12个,2个养护工区,1个治超站。所属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含桃源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976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937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0.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015.2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1976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25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015.27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760.9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教育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25万元,占1.1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占0 %;卫生健康支出104.12万元,占0.5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 %;交通运输支出19257.26万元,占97.45%;住房保障支出178.32万元,占0.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86.58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399.6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方面;公用经费支出28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074.3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设计及施工监理费等方面;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5635.3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施工建安费等;资本性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专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28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6万元,下降0.13%,主要是减少了工会经费。其中: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5.8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电费7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6.96万元,差旅费7.5万元,维修(护)费13.54万元,会议费7.5万元,培训费5.5万元,招待费4.8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5万元,拟召开职工大会、离退休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人数 279人,其中职工大会3次,预算经费3.3万元,内容为公路养护工作会、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年初工作部署会等;离退休干部职工大会2次,预算经费0.7万元,内容为重阳节座谈会等;党员大会5次,预算经费3.5万元,内容为党建工作部署会、干部作风建设纪律大会、庆“七一”优秀党员表彰等;培训费预算5.5万元,拟开展内容为职工技能培训、民兵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人数155人,其中职工技能培训4次,预算经费3.4万元,内容为消防安全培训、法制培训、养护技能培训等;民兵培训2次,预算经费0.7万元,内容为基干民兵射击及医疗救助护理;专业技术培训2次,预算经费1.4万元,内容为桥梁工程师培训等。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5.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2008.7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2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76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58万元,项目支出17074.3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1).xls


桃源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桃源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