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0 10: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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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规定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数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3、进行工伤保险事故的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4、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

5、按规定核定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6、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参保单位费率调整的建议。

7、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对全县国有、大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报销医疗费用,落实相关待遇。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内设科室5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股、征缴股、基金管理股、工伤调查与待遇审核股、老工伤管理股5个股室。

现有编制14名,实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11人,退休2人,再就业人员1人,劳务派遣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5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7.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0.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5元,住房保障支出1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56万元,主要是新调入公务员2名,各项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7.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0.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5元,住房保障支出11.1万元。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7.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0.08万元,占93 %;卫生健康支出6.25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11.1万元,占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7.4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81.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1万元,上升6%,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工作要求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3会议,人数320人,内容为全面进行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2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企业工伤保险业务办理、工伤预防宣传等;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上传附件)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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