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桃源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和职责是:
1、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
3、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
4、组织实施全县性基本数据统计。
5、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等。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股、法规督察股、综合核算股4个内设科室,桃源县城乡经济调查队和普查中心为本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桃源县统计局属行政单位,现有编制23人(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0人),退休17人,劳务派遣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统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20.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4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7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统计抽样调查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72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5.3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73万元,主要是增加统计抽样调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72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5.36 万元,占9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万元,占4.05%;卫生健康支出13.26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22.93万元,占3.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13.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经济普查工作经费7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统计数据的上报和质量审核等方面;劳动力调查专项经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的月度劳动力调查方面; 全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及城乡住户收支调查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居民收支调查方面;民情调查专项经费3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的民调工作以及民调设备的维护等方面;粮食和畜禽监测工作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的粮食和畜禽监测工作;统计调查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县的农业统计、工业统计、商业统计、人口抽样调查、劳资统计、建筑房产业统计、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小微调查等统计调查项目,以及国家省市布置的其他抽样调查工作;核减后勤服务编制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的不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77万元,下降29.62%,主要是因为单位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缩机关日常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3.70万元,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5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乡镇街道统计员业务会议。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2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73万元,项目支出40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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