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桃源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政协办公室是政协桃源县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桃源县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
1、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专题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2、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3、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4、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5、联系和指导全县各级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6、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8、负责接待来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9、负责县政协政务公开工作。
10、承办县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桃源县编委办核定,政协桃源县委员会由办公室、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委员学习联络委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成,县政协系县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经费来源由县财政全额拨入,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编委办核定编制共2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年初实有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岗人员37人,工勤编制在岗2人,事业编制4人。另外退休人员44人,再就业援助对象0人,遗属人员1人。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政协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8.87万元,减少11.05%。主要是2024年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以及实行厉行节约的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8.87万元,减少11.05%。主要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以及实行厉行节约的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72万元,占86.81%;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4万元,占5.92%;卫生健康支出29.67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51.67万元,占4.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6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经费、政协委员活动工作费、调研及宣传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全会会议及1958-1978年桃源县山水田林路文史书籍编辑和出版等方面;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餐费、宣传费、会场租赁费、资料费、印刷费、农村委员补贴等方面;政协委员活动经费支出44委员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政协委员外出调研发生的差旅费及委员培训发生的培训费等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出调研发生的差旅费、常委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等方面;调研及宣传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协机关就先进委员工作室、十佳政协委员拍摄、宣传等方面;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协在乡村振兴工作方面发生的费用;政协云平台运行工作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云平台的日常维护费用;文史书籍编撰、出版印刷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文史书籍的印刷和出版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因而桃源县政协办公室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42.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59万元,上升26.31%,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把机关食堂服务费、安保服务费、机关保洁服务费等费用共42.5万元纳入机关本级运行经费以及今年工会行政补助预算比去年增加20万元,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3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7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过少,为10万元,比2022年25万元减少15万元,导致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不足,因而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2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内容为政协工作部署会议;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29人,内容为乡镇分管政协工作的副书记参加政协工作理论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5万元,主要是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采购及桃源山水田林路文史书籍编辑、印刷、出版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2万元,项目支出25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上传附件:1、桃源县政协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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