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部门基本概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信访事务的受理、交办、转送,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承办中央、省、市及县本级领导交办件,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信访问题;群众超级上访;化解信访积案;开展“无上访村(社区)”创建;指导驻长、驻京接访劝返工作,完成特护期信访维稳安保任务,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追责建议。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信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办信网信复查复核股3个股室。无变动。全局核定编制13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工勤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0.2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基本支出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68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653.25万元,公共安全 0 万元,教育 0 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0.2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基本支出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653.25万元,公共安全 0 万元,教育 0 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06.8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积案化解经费200.1万元、维稳特费200万元、驻京驻长特费106.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3.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9万元,增加8.45%,主要是公用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8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培训费预算0.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6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1.02万元,项目支出 45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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