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4-02-19 15: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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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

2、组织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组织和引导农民发展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研究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供销社的发展和发展。

3、切实履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发挥群体优势,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社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4、切实抓好基层社建设,结合小城镇建设规划,适当调整基层社建社规模,重新调整网点布局。通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社、站等形式,扩大服务领域,夯实供销合作社基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转变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大力推进开放办社,坚持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与农民有机结合,主动吸收农民入社,鼓励农民和专业生产大户参股控股,把基层社办成“民有、民管、民营、民享”的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5、参与有关涉及“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组织实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6、指导和监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7、研究制定县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合理开发和利用直属单位社有资产,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以及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只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根据县编委办核定,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7个职能股(室)具体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统计股、基层工作股、科技教育股、监察室、经贸发展股;设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信息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5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9.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6.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信访维稳费用增加、参控股企业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5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116.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信访维稳费用增加、参控股企业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5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15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84.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6.3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核编后定额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编定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方面; 企业离休干部基础绩效奖支出4.8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企业离休干部基础绩效奖等方面; 12家参控股公司清理工作经费支出28.08万元,主要用于12家参控股公司清理工作等方面;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支出14.47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等方面;剩余资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剩余资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信访维稳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25.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增加或持平)49.12万元,上升64.63%,主要是党建支出、驻村帮扶支出之前列入项目支出,现在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三类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拟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注:如某大类无采购预算,则填“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5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85万元,项目支出166.3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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