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纪委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并处理全县党组织和党员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案件,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监委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人民政府、上级监委机关的指示;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纪委副科级内设室部13个,副科级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室部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调研室)、组织部、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所属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4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9.7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167.59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4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59.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9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7.59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4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9.68万元,占84.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万元,占6.43 %;卫生健康支出52.07万元,占2.812%;住房保障支出118.96万元,占6.4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20.8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8.9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廉洁文化宣传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廉洁文化宣传支出;清廉桃源建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清廉机关、清廉医疗、清廉村居建设等方面;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46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2.06万元,上升40%,主要是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4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支出略有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5万元;培训费预算6.5万元,拟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4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80万元,项目支出228.9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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