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12:00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职责为:

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 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县城区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县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权限内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县本级建设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负责县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消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房 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县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负责县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 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县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全县房屋安 全鉴定;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 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组织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 范围内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县城区房地产 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用等 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 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单位,下属有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局机关共设14个股室站队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办公室(法制股与其合署办公)、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合署办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城建档案馆、危房改造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2024年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707.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07.61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3119.99万元,主要是本年减少化债资金的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707.61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1.5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7.65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2282.8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05.57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3119.99万元,主要是本年减少化债资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707.61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1.56  万元,占 3.01   %;卫生健康支出  37.65 万元,占 1.39   %;城乡社区支出 2282.83  万元,占 84.31  %;住房保障支出  305.57 万元,占 11.29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1219.48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488.13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 支出  1234.23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维护等方面; 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 253.9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机关运行经费 397.9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9.86 万元,上升 2.54 %,主要是根据2023年实际情况,对电费、维修费进行了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   10 万元,主要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另一方面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5  万元,拟召开 农村危改  会议,人数 80  人,内容为农村危改;培训费预算  25 万元,拟开展 自建房工匠  培训,人数 108  人,内容为  农村自建房的安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75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707.6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19.48  万元,项目支出  1488.13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住建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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